āH綣�眯行潛�ǖ牡氐鬮揮諛掣齟蟪鞘猩峽眨�敲此勞鋈聳��嘰鍤�僂頡2還��飪判行塹鬧本噸揮寫笤�200英尺,倘若一顆更大的行星(像這樣具有危險性的大行星有成百上千顆,它們的執行軌道與地球的執行軌道相交)撞擊地球,無論撞擊地點在哪裡,都會產生一系列的災難,如衝擊波、火災、海嘯和陽光照射不到地面等,這足以使人類毀滅。災難性風險除了引起海嘯的地震之外,還包括流行病(1918~1919年,西班牙流感奪去了2 000萬~4 000萬人的性命),恐怖分子所進行的核襲擊或生化襲擊,某些在實驗室發生的意外事故,以及突發的全球性變暖。無論是有意的還是無意的,由於技術的迅猛發展,人類的活動似乎使得這些災難越來越容易發生。
災難本身不容易發生並不代表能夠忽視其發生的可能性。可以想象,像印度洋海嘯如此具有毀滅性的事件平均每世紀發生一次,共奪去了15萬人的性命,平均每年就會有1 500人遇難。即使我們不綜合考量遇難者的生命意義與價值,也會有人信心滿滿地認為如果死亡人數能夠逐年遞減,那麼我們所有的投資與付出就是值得的。倘若我們對住在海拔較低的沿海地區的居民進行海嘯預警知識的普及與宣傳,建立包括緊急通知、電話預警和防空警報器在內的預警機制,改善緊急應對系統,印度洋海嘯中將會有更多的人倖存,而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也低於任何一種不做這些事可能導致的損失。重新安置人們使其遠離現在的居住地或許會更有效,但對於那些極易受到影響的地區或住宅區、商業區而言意義不大,所花費的成本可能會超過收益。每年因預防海嘯所花費的成本,必須與海嘯發生所造成的損失的估值一致。
在我的著作《大災難:風險與應對策略》中,我試圖對造成災難損失的決定因素進行更加詳細明確的闡述。已經有大量的經濟學研究文獻基於人們為避免死亡而願意花費成本的視角,來探討生命的意義與價值。如果從人們應對風險的行為學角度分析,一個人願意為避免發生率為10萬分之一的死亡威脅支付70美元,那麼他的生命價值將達到700萬美元,而這個數字實際上等同於一個普通美國人的生命價值。由於一個人的生命價值與其收入水平是正相關的,因此前面所提到的資料不能作為印度洋海嘯中大多數遇難者生命價值的衡量標準。而更復雜的問題在於,絕大多數學者所做的研究都不具有極強的說服力,沒有人知道海嘯對生命的威脅對於遇難者而言到底意味著什麼。更多的疑難問題則來自這樣一個毋庸置疑的事實:超過15萬人已經死亡或者將會死亡,最終的死亡人數可能沒有人知道。人們必須對災難所導致的損失進行量化,同時應估計所採取的預防措施會有多大效果和耗費多少成本。那些小災難所帶來的危險仍然會像海嘯一樣具有毀滅性,其防範措施是由多種因素決定的。我曾預測百年不遇的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對其結果我十分肯定。然而,最近發生的海嘯所導致的全部損失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們可以採取一些預防措施以減少損失。
第六章 自然災害與全球變暖(2)
那麼,為什麼對於所發生的大規模海嘯沒有采取相應的防範措施呢?地震的發生,本身是件平常的事,而通常的後果就是引發海嘯。然而除此之外,海嘯的發生還有其他方面的原因,比如一顆大的行星墜落在海洋中會引發大規模的海嘯,與此相比,印度洋海嘯就不那麼可怕了。
對於這方面的疏忽,有諸多原因。第一,儘管百年不遇的災難可能會發生在21世紀之初,但不太可能在最初10年內發生。職位較低的政府官員政治目光短淺,極容易低估低風險災難發生的可能性,因為這些災難的風險與所造成的損失對於其個人前途影響不大。第二,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有效的預防措施需要政府的行動與支援,而事實上政府實行的是權力集中制,這使得許多政府官員很難採取成本合理的措施以應對所有可能發生的風險。一些政府官員掌管的事務種類較多,關注的是重大事件,因而忽視了一些可能發生的風險。第三,如果風險發生地是區域性的或全球性的而非地方性的,那麼許多國家的政府,特別是那些貧困弱小的國家的政府,會寄希望於搭發達國家的便車。瞭解到此意圖,發達國家就不願意採取防範措施,如果這樣做了,實際上就是鼓勵免費搭車。第四,一些國家常常因為政府軟弱、腐敗、無能、落後,國家的國情就使得這些貧困國家很難採取成本合理的預防措施。第五,人們在考慮災難發生的可能性上存在一定的困難,特別是那些發生率極低的災難,因此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