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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薄靳言“呵”了一聲:“我什麼時候……像你這樣迷失過?”

方青:“……”

偌大的會議室裡,就坐了方青、簡瑤和幾個骨幹刑警。薄靳言西裝筆挺站在白板前,單手插在褲兜裡,另一隻手拿著筆。雖然過程中已經貢獻過數段推理,但這是他第一次正式給古城刑警做簡報。

“有證據顯示,姚遠戈與其中兩起失蹤案有關。但並無直接證據,證明他就是罪犯。所以我們並不能排除還存在其他嫌疑人的可能。姑且稱他為嫌疑人A。

A最強烈的慾望,就是收集年輕、秀美、弱勢的女性。這反映出他強烈的佔有慾,在男女關係中必然佔據統治地位。青少年時期,他對於男女關係是缺乏信心的。這必然與他的童年成長環境有關。他來自於一個不和諧的家庭,或者曾經遭受過異性侵犯,基於最早一宗案件發生在2008年,A現在的年齡至少應當在30歲以上。

根據誘拐手段的縝密,可以推測A以及他的幫兇B,必然提前對受害者有過一段時間的觀察和挑選。

第一步,他們在哪裡尋找目標?

受害者都是遊客,她們常去的地方,無外乎旅遊景點、古城牆、酒吧、餐廳和客棧。而這個地點,必須要讓A或B有足夠的時間,去觀察受害者,甚至與她們發生交談。並且A或B時常出現在這裡,也不會引人注意。所以這個地點,不會是隻去一次的旅遊景點,不會是隨意閒逛的古城街道,受害者住的客棧也不同。所以最可能的是酒吧、咖啡廳或者餐廳。A或B是這裡的常客,甚至可能就是這裡的工作人員。

第二步,他們如何實施作案?

這些女孩性格內向,不會往偏僻遙遠的地方去。古城到處都是人,暴力綁架的可能性非常小,也很難不留下蹤跡。所以,發生誘拐的地點,應當是相對偏僻、無人注意的道路上。並且實施誘拐的,是B,不是A。B是女性,擁有一輛車。無論如何,他們無法確保,受害者會願意上一個剛認識幾天的男人的車,而且她們還是內向的女孩。但女人的話,則容易得多。

A和B的關係必然十分親密,他們是夫妻、情侶或者親人。A擁有獨立住所,便於處理受害人。受害者的失蹤時間,就在船票或者車票日期之前的一兩天。因為時間間隔越長,就越容易被警方發現漏洞。而且以受害者的經濟條件,住的都是非常便宜的客棧,管理鬆散,即使不打一聲招呼就消失,也不會引起注意。

鑑於受害者的屍體至今尚未被發現,要麼被A儲存於家中,要麼丟棄於一個固定場所。那個地方人跡罕至,或者同樣為他的私人場所。”

薄靳言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