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明顯的成效後,於不久前上奏請求將閩鹽票運著為定章。
他表示半年期內盡心籌辦,取從前銷冊兩相比較,贏絀迥殊。如果著為定章,得人而理,庶幾弊盡利生,商民均便,有裨國計,良非淺鮮。設非遇陰雨過多,場壤缺產,地方有事,館埠滯銷,課額當不至過於減少也。……如有額外加買運幫行銷者,固聽其便;或銷數短絀,事出有因,以至本代票額不能買足者,亦似應准予盡徵盡解,不限以額,俾紓商力而保利源。
就這樣,閩鹽票運制度的實施,使得所有願意運鹽的商人都可以透過領票的方式進行較為自由的運銷。左宗棠鹽務改革的一個主要目的是“商民均便”和“紓商力”。這同道光十一年(1831年)兩江總督陶澍進行的淮鹽改革頗有相通之處。
陶澎在淮北推行票鹽制度就是為了解決“商困課絀,發岌不可終日”的問題。道光十五年十二月(1836年1月),接署兩江總督兼兩淮鹽政的林則徐對陶澍的票鹽改革予以讚賞,認為前督臣“陶澍於辛卯綱起,將湖運滯食各岸減輕科則,改行票鹽”,是“試行有效”的。
曾協助陶澍進行淮鹽改革的魏源指出:“票鹽特盡革中飽蠹弊之利,以歸於納課請運之商,故價減其半而利尚權其贏也。”顯然左宗棠繼承了陶、林、魏的思想和作法。
時任閩浙總督的左宗棠對陶澍的淮鹽改革表示敬佩,他認為“道光十一年前督臣陶澎創行票法以救淮北之窮,嚴剔陋規以除準南之弊”是卓有成效的,可惜的是這次改革行之不久便受到“格守遺法”者的干擾,加上後來太平天國起義席捲東南,“金陵被陷,鹽法蕩然”。
經過長時間的研究和準備,左宗棠在今年力主淮鹽票運,“定為永遠章程,庶幾裕課、便民、恤商三者兼權並計推行,盡利其法,乃可大而可久。每於接見僚屬士紳時,往復諮商,得其大概,而新舊商販知事在必行,行之宜有益無損,於是領票認引者紛紛而來。”
從特使口中得知,左宗棠就是依靠鹽務改革,不僅革除鄙政還在短時間內搞到大筆銀錢,足夠他開啟洋務運動先期資金的銀錢!
不愧是晚清歷史上赫赫有名的鐵碗角色,為達目的可以不擇手段,左宗棠的鹽務改革可是得罪了不少既得利益者,想必私底下沒少捱罵。
當然以左宗棠的強韌神經,自然對此不屑一顧。不說他乃堂堂的閩浙總督,在閩浙地盤上除了杭州將軍和福州將軍就是第一人,以他那孤傲的性格也不會把私底下的流言蜚語放在心上。
更別提南方三督聯盟緊密,還有兩廣總督吳可以及雲貴總督張亮基不遺餘力聲援,就算有人或者勢力想動什麼歪腦筋,也得掂量掂量承不承擔的起後果。
“就靠鹽務改革,想搞船政的資金也不夠吧?”
從特使口中,吳可也知曉了左宗棠辦船政所做的前期準備。以滿清官場的習慣,想要做什麼大事自然得輿論和物質兩方面齊頭並進。
左宗棠迫不急待地想要籌辦船政吳可是明白的,以前的書信往來以及當面暢談之時,左宗棠就沒少表明自己對列強以及大清海防的觀點。
他認為西方列強“包藏禍心,為日已久”,應“設造船之廠,講求大筏軟帳之利,更造炮船火船之式”。第一次鴉,片戰爭後,左宗棠進一步看到了戰爭的危險,認為若列強發動戰爭,“彼有輪船,我尚無之,形無與格,勢無與禁,將若之何!”。他提出:“欲防海之害而收其利,非整理水師不可;欲整理水師,非設局監造輪船不可”。
造船,造船,無論應對戰爭或和平時期的經濟發展都是必要的。左宗棠認為,“無事之時,以泛籌轉漕,則千里猶在戶庭,以之籌懋遷,則百貨萃諸釐肆;非獨漁鹽、蒲蛤足以業貧民,舵艄、水手足以安遊眾也。有事之時,以之籌調發,則百粵之旅可集三韓;以之籌轉輸,則七省之儲可通一水。”
自從有了造船的想法之後,左宗棠經常在朋友聚會之時闡述自家想法,就算轉任多地卻堅持信念,一再堅持:“西洋各國恃其船炮,橫行海上,每以其所有傲我所無,不得不師其長以制之。”
為了達成心中目的,聽說老左可是想了不少主意,更是以其威望和辯才,說服了昏庸的朝廷。可惜此時的朝廷內焦外困,開辦經費一節也是籌措維困。當年七月十四日清朝廷諭稱:辦船政“所需經費,即著在閩海關稅內酌量提用。至海關結款雖充,而庫儲支絀,仍需將此項扣款按年解赴部庫,閩省不得輒行留用。如有不敷,準由該督堤取本省厘稅應用。”。
正是因為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