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是國家專營的鹽鐵之利,只要操作得法能在有利商事的同時,還能源源不絕搞到大把銀子進帳。
聽特使的詳細解釋,左宗棠執掌閩浙期間可是對鹽務大動干戈。
主政閩浙期間因為財政拮据,左宗棠摸清楚情況之後大搞鹽務改革,主張改“就場徵課,按包抽稅”為試行票運。
清代徵收鹽課的辦法可謂變化多端,雍正年間“各場委官監管,地方官隨處設卡,委員收稅,先完課而後給單,聽其配運售賣”。乾隆年間“歸商辦理,劃地分售,即以當年所收稅銀作為引額”,結果“此法一變,商之浮費遂增,鹽之行銷遂隘”。
“後人補偏救弊,朝令暮更”,“迨道光年間,一變為僉商,再變為試辦,三變為官運,而鹽法之敗壞極矣”。如官運之始,“銷路尚覺疏通,迫其後官視為利藪,開銷挪墊,虛抵搪塞,辦運者扣費以人私橐,督銷者賣私以取盈餘。比課額太懸,則又捏報失水搶毀等情,上下分肥,弊端百出,遂致所領成本逐漸消磨。”
而在咸豐初年,戶部鑑於“商疲引滯”的情況,採取“就場徵課、按包抽稅”的辦法。由於當時正在進行清軍鎮壓太平軍的戰爭,在戰火中“場署大半無存,官坎莫考”,各場員“遂不駐場經理,借寓省垣。遇有海私進口商人收買運銷,各場員則冒認場分,指私為官,截角收買,借圖漁利,以致埋、坎全廢,遍地皆私。……此場務之積弊也。”
面對著鹽務“積弊相沿”的狀況,左宗棠“亟籌通變之方”,向清廷上奏提出在浙江試行票運的建議。
他“擬請杭、嘉、紹、松四所一律試改票鹽,無論新商舊商,但能納資到庫,即給票認地行運。並於各府設立府局,稽查銷數。所收課銀,全數提作正課,解充軍餉。內外雜課,概行停支。……總之,創辦之始,首重輯私以疏票引,痛革浮費以紓商困,核減賣價以敵鄰私,嚴查煎數以杜影射。舍此四者,別無良策。”
第651章左宗棠的魄力
鹽務乃暴利,君不見大名鼎鼎的揚州鹽商,個個家中豪富銀錢無數,聯合起來的財力就連廣東十三行都不一定比得上。
吳可擔任兩江總督期間,為了籌錢也搞過鹽務改革,卻並沒有深入撈一票就抽身離開,免得陷入鹽務這個大泥潭中。
歷來鹽務就是官場大泥坑,就算再清高再潔身自好的官員,在鹽務上躺過也得惹上一身腥,因此落馬掉腦袋甚至抄家的事兒數不勝數。
吳可又不是很缺錢,鄉勇隊旗下產業盤子雖不如鹽業巨利,但也是日進斗金的朝陽產業,犯不著為了官府的事把自己搭進去。
左宗棠就不成了,他手下楚軍戰力不錯,但沒形成像鄉勇隊這樣的軍事經濟集團,手頭雖說不拮据但也寬裕不到哪去。
福建的財政那隻能用糟糕來形容,因為太平軍肆虐的關係,加上地理位置和土地貧瘠,又要負擔沉重的軍費財政狀況很不樂觀。
左宗棠自不會傻到拿自己的錢貼補官府,不是他沒這份經濟實力,就是他願意朝廷也不會答應。
再說了,楚軍也需要他自己拿錢貼補,就算能勻出部分錢財相對整個閩浙來說也是杯水車薪,所以想要搞錢只得內部挖潛。
鹽務自然是最好的目標,只要他不親身牽涉其中,就不必擔心因為財務上的原因惹禍上身。
不久,左宗棠又上奏請求在福建試行票運。他說:“閩省鹽務,積弊相沿,已非一日,全綱受病,亦非一端。……計惟改行票運,厘、課並抽,庶可借圖整飭。”
於是,左宗棠“毅然有改行票運,試辦一年之請”。透過“試辦票運,實收實解,方且一洗從前挪移陋習。從前解款半,而今解款倍之,其無侵蝕之事可見。舊商只令照額認為,分別買票幫銷,完繳課厘,不準掛欠,一切浮費概行革除”。
左宗棠在福建試行票運還沒半年,“所收實解之款已抵前此一年及一年半之數”,而且“察之商情,均以為便也”。這說明各種“浮費”的數目要比朝廷對鹽務的正課高出二至三倍,左宗棠把鹽務稱作“腥羶之場”、“奸弊之藪”不是沒有根據的。
與此同時左宗棠將上自閩浙總督衙門,下至大小鹽務衙門規費一概革除,計所裁之數每年不下七八萬兩,又停收一切雜支之款。是皆向之所謂以陋規太多為苦者,一經釐革淨盡,群情欣然,如沉痾之釋體“。
不僅如此,左宗棠還建議將鹽商曆年“積欠帶輸籌銀分別減免,總期商力稍紓,漸能照額買票趕運暢銷,或可以盈補絀”。他在福建試行閩鹽票運半年並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