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送給別人,不要他歸還還的。我有一種潔癖,看書有自己的習慣。別人借去,總是要有些汙損。例如,這個書架上的雜誌和書,院裡院外的孩子們要看,我都是裝上封套,送給他們。他們拿回去怎樣看,我就管不了許多。”有些書,他確是不輕易外借的,如《金瓶梅》。那是解放後國家影印的本子,二十四冊,兩布函,他用五十元買來。早有人想借來看,知道他的脾氣,不便直說,於是採用迂迴戰術:
“我想借你部書看。”
“什麼書?新出版的詩集、小說,都在這個書架上,你隨便挑吧!”
“不。我想借一部舊書看看。”
“那也好。”孫犁心裡已明白幾分,“這裡有一部新印的聊齋。”
對方也有些明白了,便不再說話。
他愛書,也是因時、因地而異。如抗戰爆發後,大敵當前,身家性命尚且不保,何況書。那時,許多同志到他家去,開啟他的書箱,挑選書籍,有的帶走,有的油印流傳,總之是增加知識,為抗戰添一分力,他是非常愉快的。“文革”期間,是另一種情況,已如前述。“文革”後,他常送書給人,如韓映山、艾文會、李克明等,都曾從他那裡得到贈書。甚至不認識的青年,也從他那裡拿到過書。有一次,來了一位束鹿青年,從他的書櫥裡看到有《隨園詩話》的複本,便欲索取石印本,孫犁很高興地給了他。
書為聚散無常之物,他愛書,送書時也常常考慮書的命運。“文革”後期,發還他的被抄書籍後,他將所購石印筆記小說全數送人。他說,清代光緒、宣統年間,石印為新法,舊籍為之解放。那些石印書,可以代表一個時期的印刷史,書寫也多是能手,有觀賞價值。這些書如所遇非人,不知愛惜,反不如售之書市,以待相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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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藏書,他細心到為後來人著想。在《書衣文錄·梅村家藏稿》條下,記有這樣的話:“後得者注意:此珍貴書也。不只定價昂,且經查抄者定為珍貴二等。同時定為珍貴二等者尚有:影印明本太平廣記,明刊有抄配四六法海,新影印太平御覽、會真記,流沙墜簡,郋園讀書志,以及宣統活字國朝書畫家筆錄。”①其中,影印明本《太平廣記》,宣紙印,磁青面,雍容華貴,茅盾也在求訪,因在書店登記時孫犁在先,故歸他有。
前面說過,他的買書,是參閱《魯迅日記》中的“書帳”的。他的線裝舊書,見於“書帳”者十有七八,版本亦近似。新書則多為“書帳”不具,因魯迅先生已去世了。這樣看來,他的藏書既承續前賢,又有新的積累,是很具個人色彩的。
這位非常珍愛他的藏書的老人,幾年前就考慮他的身後的問題了。
1985年國慶節(讀者當然不會忘記,這一年他七十二歲,按照中國說法,下一年就是一個“坎兒”了),給他幫忙的人休息,兒子小達來給他做飯。飯後閒談,他對兒子說:“你看,近來有很多老人,都相繼倒了下去。老年人,誰也不知道,會突然發生什麼變故。我身體還算不錯,這是意外收穫。但是,也應該有個思想準備。我沒有別的,就是眼前這些書,還有幾張名人字畫。這都是進城以後,稿費所得,現在不會有人說是剝削來的了。書,大大小小,有十個書櫃,我編了一個草目。
“書,這種東西,歷來的規律是:喜歡它的人不在了,後代人就把它處理掉。如果後代並不用它,它就是閒物,而且很佔地方。你只有兩間小房,無論如何,是裝不下的。我的書,沒有多少珍本,普通版本多。當時買來,是為了讀,不是為了買古董,以後賺錢。現在賣出去,也不會得到多少錢。這些書,我都用過,整理過,都包有書皮,上面還有我胡亂寫上的一些字跡,賣出去不好。最好是捐獻給一個地方,不要糟蹋了。
“當然捐獻出去,也不一定就保證不糟蹋,得到利用。一些圖書館,並不好好管理別人因珍惜而捐獻給他們的書。可以問問北京的文學館,如果他們要,可能會儲存得好些。但他們是有規格的,不一定每個作家用過的書,都被收存。“字畫也是這樣。不要聽吳昌碩多少錢一張,齊白石又多少錢一張,那是賣給香港和外國人的價。國家收購,價錢也有限。另外,我也就只有幾張,算得上文物,都放在裡屋靠西牆的大玻璃櫃中,畫目附在書籍草目之後,連同書一塊送去好了。”
小達也有四十多歲了,一言不發,默默聽著。孫犁忽然感到:大節日的,這樣的談話不好再繼續下去,便結束了自己的談話。
晚華老不荒
讀者一定都還記得,本書開頭介紹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