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20部分

3。負責軟體的開發規劃制定

;組織開發成果鑑定

4。與教育部門合作

;組織計算機技術培訓

5。對分散使用的計算機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第四條硬體使用

1。各單位使用計算機

;需提出上機申請

;經批准後按規定機型、外設使用

2。上機申請分為

:單次上機、每月定時上機、每日定時上機三類

3。軟體開發

;上機時間較多的單位

;可以申請配置機器

第五條軟體管理

1。各單位需開發的應用軟體

;應向企管科提出申請

2。應用軟體的開發分為自力開發、協作開發、委託開發三類

3。企管科負責與外單位在有償或對等的基礎上進行軟體交流

第三章軟體開發任務書的編制與審批

第六條編制依據

1。厂部對軟體開發的總體及專案的要求

2。各單位要求開發的專案

3。裝置及軟體開發人員的能力

第七條任務書內容

1。軟體名稱

2。軟體應能達到的技術效能

168

3。軟體的操作環境

4。更高層次軟體對開發軟體的要求

5。工作進度計劃

6。設計組織機構、人員安排、協作單位情況

7經費預算

第八條任務書的審批

設計任務書編制完成後

;由企管科組織有關科室進行審議認定可行後由企管科科長批准

第四章軟體鑑定

第九條鑑定資料

軟體鑑定前

;必須向鑑定小組提供下述資料(其中

3…7項資料各二份)

1。設計任務書

2。軟體實現的功能

3使用機型

;對外存外設的要求

;軟體支撐環境

4。軟體設計的流程圖

5。源程式清單

6。資料庫結構

7。標準化室審議報告

8。使用者意見書

第十一條鑑定小組的組成與鑑定程式

1。鑑定小組成員由廠長、企管科、計劃科、財務科、總師辦、標準化室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廠長任組長

2。鑑定的議程

169

(1)軟體設計者對軟體的介紹

(2)宣讀標準化審查報告

(3)使用者代表發言

(4)操作示範

(5)討論鑑定結果及提出進一步修改的建議

(6)透過鑑定報告

;鑑定小組成員並簽字

第十二條鑑定後的工作

1。整理資料、存檔

2。將鑑定會的意見反饋到各有關部門

第十三條軟體的維護與完善

1。軟體開發人員對開發的軟體要經常維護和不斷完善

;並對軟體操作者和後續開發人員進行

業務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