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巧,這時蘇魯豫邊區軍政委員會在湖邊地委駐地谷亭鎮開會。出席這次會議的, 有區黨委書記白子明、*部長王文彬、軍事部長張如。主力部隊出席會議的有蘇魯豫支隊副支隊長兼四大隊隊長梁興祚(即梁興初)和蘇支政治部副主任兼四大隊政治委員王宏鳴。正在湖邊地委幫助建立政權工作的區黨委政府工作部部長陳籌也出席了會議。趁此,李毅、王須仁向出席會議的首長們報告了湖邊地委發觀“託匪”的問題。王須仁在彙報中儘量描繪“託匪”如何狡猾,如何偽裝,說“託匪”隱藏得很深,活動面很廣,等等。王宏嗚聽後即說:地方上這樣複雜,不搞太危險了。 參加會議的人,都認為問題重大,便決定對魏定遠進行集體審訊。
所謂“集體審訊”,實際上是王須仁在演戲。他把魏定遠拖上來,細聲細氣地要魏“好好講”。這時魏定遠已被折磨得半死,在王須L的淫威下,只得按照原來“承認” 的再講一遍。參加會議的人,都信以為真,沒有提出任何疑問。會後,白子明等帶著口供材料回區黨 委去了。
這次會審的最大惡果,是蘇魯豫邊區的最 高黨政軍領導人都認為湖邊地委真的發現了 “託匪”。他們不僅在事實上認可了王須仁的 一套做法,甚而讚賞王須仁的“能幹”,致使王須仁更加肆無忌憚,為所欲為。這就為“肅託事件”的惡性發展開了綠燈, 以至最後除王須仁、王宏鳴、白子明三人之外,其餘所有參 加會議的人,都被打成了“託匪”,並多被殺害。
王須仁根據對魏定遠勒逼的材料,馬上逮撲了正在地委組織部等待分配工作的曹廣善和 千校幹.部郝曉光。在審訊曹廣善時進而發展 為指名逼供,如問“XX是不是託匪?”曹說“不是”,王須仁就用刑,一邊加刑,一邊向 “是不是?”直到說“是”,才予松刑。接著又問另一個, 以求得到更多的口供,直到把曹廣善活活打死。對郝曉光的審訊也是如此。由於指名逼供,牽連了不少同志,其中包括地委婦女部長常俊亭、地委的幹部史謙(即史維先)、沛縣的幹部孟昭立、豐縣的青年幹部李蔚森以及尚未參加工作的朱新民、王天章、單子英、牛籍庵等十數人。
接著王須仁就把常俊亭,史為功作為進攻的重點。因為常俊亭是湖邊地委婦女部長,史為功是魚臺縣縣委書記,把他們二人打成“託派”,就可以在湖邊地委和魚臺縣委內部大抓“託匪”了。本來,在勒逼的口供中,根本沒有史為功的名字,王須仁則張冠李戴,硬說史維先就是史為功。他胡亂羅織“罪狀”,逮撲了常俊亭、史為功。其實,王須仁給常、史二人所羅織的“罪狀”,與作為託派的根據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如史為功要求調婦女幹部姚煥敏到魚臺縣七區工作:常俊亭沒有報告組織部就答應了。這算什麼託派證據? 就為此事,也把姚煥敏捲了進去。在王須仁給常、史二人羅織的“罪狀”中,又把魚臺縣委宣傳部長劉吼風,魚臺縣抗日政府科員李葛松牽連進去。這樣越發展越多,以至把湖—邊地委宣傳部長袁汝哲,軍事部長尹夷僧(即尹學淵)和各特務連的指導員&;#8226;,都列入了“託匪”的名單。尤其嚴重者,他們竟把區黨委宣傳部長馬霄鵬、人民抗日義勇隊二總隊參謀長李發等人也說成是“託匪”。這樣一來,王須仁不僅把“肅託”發展’到了湖邊地委、魚臺縣委和魚臺縣抗日*政府內部,而且也為在區黨委內部大抓“託匪”,打下了楔子。
這時,由於王宏鳴隨蘇支四大隊到湖東去了,王須仁還不敢放肆地大幹。為防止被他扣上“託匪”罪名準備殺害的人逃跑,又怕警衛部隊有變,所以他提出到湖東去,靠近主力。被王須仁所製造的“託匪事件”嚇得驚惶失措的李毅和陳籌等人,出於對主力部隊的信任, 當然也同意王須仁過湖靠近主力的主張。於是從谷亭轉移到南陽鎮。
到南陽鎮的第二天:碰巧鎮子上有家老鄉結婚,按風俗習慣要放爆竹,因鎮裡駐了部隊,怕引起誤會,鎮公所為此特意向領導作了報 告。王須仁接到報告就斷定說,這是陰謀,是尹夷僧、袁汝哲組織暴動。藉此,把尹,袁兩位地委部長騙到魚臺縣政府住處逮撲起來。隨 即於九月十四日帶領湖邊地委、魚臺縣委、魚臺縣政府、湖邊司令部及其所屬一大隊、地委警衛中隊等,一起坐船渡過南陽湖,到了鄒縣西之郭裡集,與梁興祚、王宏鳴所領導的蘇支四大隊相會合。
從此,王須仁與王宏鳴進一步互相勾結,放肆地大幹起來。這時王須仁製造新的口實,說有人要組織暴動,要暗殺首長(指王須仁、李毅、陳籌、李貞乾等)。又說湖邊司令部及其所屬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