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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部分

總之,我們認為現在解決這—歷史懸案的時機已經成熟,建議省委抓緊處理。

以上建議是否妥當,請審處。

此致

敬禮

郭影秋、郝中士、陳璞如、鹿渠清、李毅、

張子敬、孟靜之、張彤光、季鳳舞

一九八二年三月

郭影秋由一德同志轉孔令聞的信

一德同志轉

令聞、彤光、鳳舞諸同志:

你們送來的“事件”材料,我看了幾遍,認為思想明確,資料豐富,層次分明,分析得體,是一份很好的材料。我修改了一些,將原件掛號退還,供你們定稿參改。

提出下列幾個問題:

(一)材料中關於王莊、水坑沿的問題,來件所云,我沒有聽說過。我聽白子明、張子敬講的是另——種情況。可向中士、子敬和孫衷文再作了解,把事實弄清,文字上作些調整。

(二)來件所引證的事實,一定要求真、求實、求是,不要再加推測。對於引件中的錯別字,可在原件某字下加引號如( )或' ',不宜改動原文。

(三)對於夾敘夾議中的議論部份,以說明問題為原則,避免前後重複。議論文字要說明真理,文字長短不拘,但份量不宜太重。

(四)資料完成後,可附—張引文目錄。

(五)此件定稿時,可與中士、渠清等同志仔細研究,務求準確。

(六)此件可作為黨史研究資料。如整理得好,可報中紀委一式數份,備查。

(七)你們在印製中,有個材料費用問題,如有困難,由我負擔。

專此,向你們的辛勤勞動致敬。

郭影秋上

(一九八0年)八月十九日下午 上海

一德同志交

令聞同志:

昨天的信裡,我忘記幾件事:

(一)這份材料的關鍵,是說明是否有“真託匪”。理由是說明了,但材料還嫌不足。如七個“真託匪”中,我們只記得六個人;在六個人中,材料只涉及到魏定遠、曹廣善、朱華三人;其他四人只提到三人的名字,還有一人連名字也沒提。據我知道的悄況,簡告如下:

1、朱新民,單縣國民黨員。當時單縣縣黨部的書記長是朱育才,比較開明,幫我們做單縣動委會和*工作,朱新民也幫我們做了一些工作。——這個問題可問張子敬、孟靜之。

2、牛籍庵,金鄉雞黍集以南某村人(可能屬單境)。他年輕時在聊城師範讀書,據說加入過託派組織,抗戰開始前後,他宣佈脫離了託派,參加了我黨領導的抗日工作。——這一條可問張子敬、孟靜之、耿荊山(現退休住泰安)。

3、王天章,好像不是單縣人。一九三八年我在單縣見到他,外地口音,著舊軍服,在我的印象裡,他是從西北來的。——問張子敬、盂靜之、趙勉(濟寧)、劉瑩(濟寧)。

另一人的名字,我記不起了。

請查一查劉的《總結報告》或山東分局的《訓令》,看看有無“真託匪”的名字及其罪狀,如能查到文字材料最好,查不到可調查一下,或問問劉居英也可以。

(二)這份材料的署名,是否可以用《湖西鋤奸事件調查研究小組》?用什麼確切,可請示中士、渠清同志商定。

(三)璞如同志是參與《事件》處理的全過程的,也應徵求他的意見。

在京的湖西老同志尚多,如李毅、李文、廣斌、效斌、冠五、孝昭等,即使不能向他們個個調查,最好也聽聽他們的意見。

調查材料,彤光、鳳舞還有其他有空的同志,可辛苦走走。

此致

敬禮

郭影秋

(一九八O年)八月二十一日

郭影秋給令聞同志並靜之、鳳舞、彤光同志的信

令聞同志:

前此來信收到。

兩天前我接吳憲賢(原一機部某局局長,邳睢銅地區幹部)同志的來信,信說,關於黨史搜編工作,蘇魯豫皖是一個大協作區,由安徽省委書記王光宇同志負責,在合肥開了一次協作會議,草成了三個檔案,包括王震、張愛萍同志的談話。這次會議主要解決的是淮北問題,沒有涉及到徐州,也沒有涉及到路北,是屬於工作設想及開始聯絡的問題,聯絡點在合肥。

上述協作區缺了一半,隴海路北及徐州的一半不知是怎樣落實的。這一半的主要部分在山東,其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