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大就是孩子堆裡的頭兒,人人很容易看到他,卻首先看到的是他的強壯與兇悍,街坊鄰居想到他時,首先想到的是他的拳頭硬聲音大,兄弟們想到他時,是喜歡他脾氣直講義氣,喝酒時從來都愛請客,哪怕就是當初父母在世,也認為他強大到足以能在營州這個地方好好的活下去。
沒有人會像百合這樣,注意到他的衣裳小了,他一個大男人,不擅針線,衣裳小了囊中又羞澀,拿不出銀子去買新的,便唯有使這襖子再鬆垮一些,不用拉得那麼緊了,露出大片胸膛來,時間久了人家便認為他是沒個正經兒,大家對他印象更不好了。
人家只會注意到他穿衣不整齊,為人太可怕,沒人關注到過他衣裳其實是不合身了,他自己幾乎都快忘了這一點,可是百合卻注意到了,並且她一句話都不說,就這麼給自己縫接上了。
張洪義揹著光,摸摸索索的,百合眯著眼睛還沒清醒,看不清他臉上的神色,她還沒睡得醒,打著哈欠,最近星辰練體術沒什麼時間練,張洪義在家的時間很多,並不像是劇情中的他每日要出門與兄弟們喝酒到下午,晚上還得出去喝幾蠱,他早晨甚至殺完了豬賣了肉早早便回,也不在外逗留,因此他回來時有時百合一套練體術都沒做完,所以並沒有多少進展,最多起個強身健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