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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然一點也不感到惋惜,而且心底為自己遠離了律師職業,從事了編輯出版工作而高興和自豪。之所以如此,首先是我不喜歡律師工作。畢業實習的時候,我曾經在一家律師事務所做實習律師。雖然前後不過4個月的時間,但幾乎每天都會碰上令人心酸的人和事,特別是每當面對那些遭受欺侮和*的人們,自己的心往往不能夠平靜下來,明明知道無法幫助他們,卻還要依規定從他們貧窮而可憐的手中收取諮詢費和訴訟代理費,這令我感到痛心疾首。記得自己曾經接待過一個從河北鄉下來的老農,他剛一踏入我們的接待室便老淚縱橫、泣不成聲。只因為村支書家裡丟了一隻羊,書記便懷疑老農放羊的小兒子偷了羊,於是警察以“盜竊罪”的名義將小兒子關到了鄉派出所。三天之後,老農年僅16歲的小兒子在派出所竟然被活活打死。老農為了給死去的兒子討說法先後幾十次到縣裡、地區、省裡公檢法部門上訪。幾年下來,仍然不了了之。後來他聽人說可以請律師幫他打官司,於是便跑到我們的律師事務所(當年稱為法律顧問處)來求助。我聽了老農的哭訴,幾乎怒髮衝冠了,年輕氣盛的我馬上找到主任和副主任等顧問處領導,請求他們來幫助老農。領導們都十分熱心,立刻開會想辦法,得出的結論卻是依照現行法律沒有辦法來告派出所和公安部門,只能告訴老農繼續向上級部門反映問題。老農最後自然是哭著離開我們接待室的。我們也破例沒有收他的諮詢費。這件讓自己一輩子刻骨銘心的事情,就發生在上世紀80年代中期。從那時起,我便不打算做律師了。儘管自己知道,許多時候律師還是可以為伸張正義做些工作的,而且現實生活中也不乏冤獄經律師之手而昭雪天下的例子;但是自己更知道在許多情況下,面對正義遭受邪惡欺凌,律師是無能為力的;上世紀80年代不能,今天恐怕也未必能。

畢業的時候,我選擇了做教師。教師是我喜歡的職業,“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教師雖然不能夠如律師那樣替人伸張正義,卻可以教人明事理、辨是非;教師雖然不可能如律師那樣獲取更多的財富,卻有時間讀自己喜歡的書,做自己喜歡的事。

直到從事了編輯出版工作,才自認為找到了終生的理想職業。編輯出版職業既不像律師職業那樣入世、那樣隨時可能面臨發財的機會;同時也不像教師職業那樣兩袖清風,風光無限;編輯出版職業更像是一個手藝人,憑手藝吃飯,靠勞動生活。特別是編輯出版職業中最核心的內容是閱讀,閱讀各種各樣的文字,閱讀文字中的世間冷暖,閱讀文字中的理想或現實,閱讀智慧,閱讀人生,這是一件多麼令自己神往的工作。每當一本本有思想有價值的作品,透過自己的工作,由書房、案頭走到萬千讀者手中,就會令我生出創造的幸福感。當然,這一職業也保證我和家人過上了有尊嚴和體面的生活,雖然沒有大富大貴,“小資”的品位還是觸手可及的。更何況,前者並不是我所喜歡和追求的。

我由此想到,一個人的理想職業未必就和金錢、地位畫等號;喜歡乃至熱愛最重要,做喜歡的事遠比做掙錢的事快樂和幸福。當然如果你視金錢為最高人生追求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

(2005年4月29日)

有尊嚴的死(1)

公元2000年,曾經有一位與我同齡的上海男人,感動了無數的人。這個上海男人是個商人——時任上海某房地產展銷中心副總經理,而且在此之前他還曾經在上海之外的珠海、廣州等地經商;另外,他還是個丈夫和父親,他有一個與之同學的妻子和一個10歲的女兒;當然他更是個病人,可怕的癌症已經到了晚期,即將吞噬掉他36歲的生命;同時這個上海男人也是個如我輩一樣的文人,他接受過良好的中文專業教育,知道且擅長用筆(電腦)講述自己的痛苦與幸福,表達他對於生活與親人的熱愛。這個男人的名字,我想今天許多人已經漸漸忘記了,特別是那些沉浸於歡樂幸福之中的年輕人,他們沒有理由把一個人,一個與自己無關的人的痛苦始終銘記在心頭。而我自己確是永遠也無法忘記的,他的名字叫陸幼青,他在臨去世之前頭腦清醒的時候寫了一本書,書的名字叫做《生命的留言——死亡日記》(以下簡稱《死亡日記》)。

我之所以不能忘記陸幼青與他的《死亡日記》,原因說明如下:首先是我與他為同齡人,儘管我們的生活背景不同,但相同的方面實在太多太多,特別是我們生活的經驗與人生信念是那麼的相似和相同;其次是他的不幸命運讓我萬分同情以至心碎,這種心碎的感覺甚至不亞於自己的親友去世;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