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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口道:“別再想如何寫那篇文章了。今朝有酒今朝醉!乾杯!”

這位高中女生娟娟,可真是最有名的人物,我沒到過金門,沒有見過她。但是十六師的軍官們告訴我,每當金門“軍中樂園”開門時候,大家都要搶購娟娟的票,為的是要“調高中程度的姑娘”!這個現象,十足顯示了自卑的大兵們的許多心態,自然值得特別注意。

“現役在營期間不準結婚”

“軍中樂園”制度成立在一九五0年,當時國民黨的目的,是限制軍人結婚,以利禍國殃民。這種目的,在一九五二年一月五日蔣介石公佈的“勘亂時期陸海空軍軍人婚姻條例”上,便可看出端倪。條例中第二條明定:

本條例所稱陸海空軍軍人指下列各款而言:

一、現職軍官佐准尉及學生。

二、現職軍用文官及陸海空軍技術軍士。

第六條明定。

陸海空軍軍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準結婚:

一、直接參戰或擔任緊急防務者。

二、學生在受訓期間者。

三、各軍事學校受養成教育畢業後分發服務未滿二年者。

四、年齡未滿二十八歲者,但女性不在此限。

第八條明定:

陸海空軍士兵除第二條規定者外,現役在營期間不準結婚。

由此看來,一般“陸海空軍士兵”之“不準結婚”,已立法甚明。何況以他們微薄的軍餉,要結婚也根本結不起〔注十〕。既然結婚懸為厲禁,所以設立“軍中樂園”,以便解決大兵的性慾問題。國民黨是很妙的、大腦是很直線的,官堅持只有性慾問題,沒有別的,也不準有別的。試看“仁武特約茶室”牆上十七師政戰官的佈告,便可明白:

陸軍第一六零一部隊仁武特約茶室娛樂規定:

(八)不得同官兵照相。

(十)不得與官兵談情說愛。

為什麼不準照相也不準談情說愛呢?原因無他,只是國民黨一廂情願的要僅限於解決性慾問題耳!除此之外,國民黨不準還有別的。

“血濺茶室·死作一案”

但是,國民黨的不準,並不就是大兵們的遵行。“軍中樂園,除了,‘娛樂’以外,還是不斷的傳出”談情說愛“事件〔注十一〕和因”談情說愛“而發生的種種暴行〔注十二〕。我再舉兩個例項。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聯合報》登:

兇漢橫刀鶯花下連殺二女又自殺

迷戀妓女·竟圖獨佔

血濺茶室·死作一案

〔臺南訊]臺南市友愛街一一九號特約茶室,二十一日上午七時四十分,發生嫖客持刀殺死妓女,又刺死管理員之妻,然後又以汽油縱火欲圖焚屋,復自戕死亡的驚人血案。被縱火燃起的房屋,迅速撲熄,未釀成災。

行兇的嫖客郭鳳祥,四十八歲,山東人,原在臺南某醫院工作。一年多以前,他在友愛街特約茶室結識妓女吳秋香,吳女二十一歲,高雄市人,兇手郭鳳祥對她甚為迷戀,每週必定去一次特約茶室,均找吳秋香陪宿,年餘時間,郭在吳女身上付出了所有的積蓄,藉以換取吳女的歡心。據說,在這不算太短的時間裡,郭曾有意娶吳女為妻,而吳女則是一個風月場中的女人,根本無意許以終身。

約在四五月前,郭與吳女約定在一個禮拜六晚上再與吳女同宿,但湊巧吳女的家中有了喪事,回家料理,那天晚上郭未能與吳女相遇,疑是吳女故意躲避他,心中十分不樂。之後待吳女歸來,郭即與吳女翻臉,扭住吳女痛毆,打得她遍體鱗傷,郭於返回醫院後,即吞服農藥自殺,幸被同事發覺,挽回了他的性命。

此後郭鳳祥惱羞成怒,將吳女恨之切骨,時常跑到特約茶室去吵鬧,並揚言欲殺吳女洩恨,另一方面,則仍經常與吳女共宿,重溫舊夢。

特約茶室的管理員葛樹楷,惟恐發生不測,每當郭去該茶室時,即向治安機關報案,致使治安機關亦感麻煩,終於設法將郭調到臺中某醫院去,以圖相安無事,但郭到了臺中後,仍時常來臺南找吳女。

郭鳳祥每次返回臺南時該茶室極為緊張,都向治安機關報告,但治安人員對一個並不滋事的嫖客無可奈何。二十一日下午三時許,郭又從臺中來,與往常一樣,要找吳女陪宿,該茶室的人告訴他吳女已不在了,郭鳳祥聽說吳女不在,即自己選擇了十七號的妓女楊美玉要她陪宿,並交付了四十元的夜度資,言明晚上回來度夜。

當晚九時,郭回到該茶室之後,邀妓女楊美玉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