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008年上半年,共收到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165028例,其中新的、嚴重的不良反應報告11179例,佔總體報告數量的13。5%。藥物不良反應事件的發生,正在將焦點引向藥物臨床評價和臨床研究。
實施召回制度的前提是建立完備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體系。由此,藥品生產企業才有可能發現並將其生產投放市場的〃不良反應〃藥品實施召回。而我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體系還很不健全。佔藥品生產企業80%~90%的中小企業,沒有建立相應的監測系統。因此,目前我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接到的報告,絕大多數都來自醫院。以報告藥物不良反應最多的北京市為例,近年來全市的5900多份藥物不良反應報告中,5700多份出自醫療衛生機構,藥廠藥店報告不足200份。而在國外,醫院發現不良藥品反應的比例大約只在50%左右。
不良反應的結果無論是企業主動還是迫於無奈都要對已經銷售在市場上的藥品召回,被受到衝擊的不僅僅是鉅額的經濟損失,還有企業的信譽也在備受煎熬。對於不良反應的管理與其事後的公關,不如提前投些資把藥物臨床實驗這項工作做好,防患於未然。國內企業的品牌實力是經不住大規模藥品召回這類事件打擊的,比如當下奶粉事件三鹿集團的灰飛煙滅。
國家藥品不良反應中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評價中心專家亦指出,臨床評價是提出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