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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兒子率先提出才比較合情合理。“你告訴我,究竟是誰想離婚?”

“是我提出的。但……我相信對這段姻感到疲倦與痛苦的應該不止我一個人。”

那就是一拍兩散了?“既然如此,我不認為自己能幫到你什麼。”

“不,您可以地。我想請您幫忙辦理離婚手續。”

“什麼?”鄭惠善簡直像是在聽天方夜譚。她是不是搞錯了?外交部和民政部雖然同屬國家機關,但各有各的職能。“直接去民政部門辦事處簽字公證不是更簡單麼,何需我幫忙?”

“有些事,我怕……沒那麼容易妥協。”

“你的意思是怕小偉不同意?”鄭惠善頓時心生警覺。“是不是關於財產處置的問題?”

財產分割?那確實是個問題。

不過,只要能快刀斬亂麻,就算淨身出戶也沒什麼。

“如果您同意幫忙辦理離婚手續的話,我可以不要求分割財產,真的。”

“你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嗎?”鄭惠善忍不住提醒道。“放棄共同財產的處分權,就意味著一毛錢也拿不到。你6延年肯答應?”

“是的,我答應。只要您能辦得到。”延年故作輕鬆地扯出一抹鼓勵的微笑。反正,在宋律偉

心目中,自己早就沒什麼形象可言了。她會把自己圖錢財地女人也不奇怪。

“呵,不管你是想威脅還是利誘。你都該知道,國家有法律法規在制約,我個人沒那麼大的許可權。”鄭惠善努力將每一個字說的在情在理,滴水不漏。

“或許吧。可我更相信只要您想辦,就一定能辦到。”關於什麼是“特事特辦”,延年再清楚不過了。當初拿結婚證就是走的特辦程式,誰想辦理離婚也一樣要靠它。

“你——”就在鄭惠善思前想後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