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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不會,來硬的,他遇強則強。惹毛了還能把槍抵對方腦門上:“再胡來,我們同歸於盡。”

這樣折騰了幾回,文翰就乾脆放棄了。琢磨著丹寧也沒真正意義上談過戀愛,還沒悟出愛情的真理是靈與肉的結合。索性就隨著他,精誠所至金石為開,丹寧總有一天會愛上他,並接受他。

遺憾的是,文翰沒有等到那一天。進入大學校園裡的丹寧在接受到更多新知識的同時,也被劉強狀若無意,其實是故意給他灌輸了許多關於這方面的正確知識。所以丹寧才把自己從變態的罪惡泥沼中解放出來。他從不否認對男人的撫摸也好,挑逗也好,都有反應。

那是一種熱血上湧,渾身顫慄,身體像火石被摩擦,點燃,最後熊熊大火足以燎原的激情迸發般的感覺。而認識凌雲峰後,是丹寧徹底轉變的開始。雖然這轉變連他自己都莫名其妙。

是身體先於理智接受了凌雲峰嗎?就是不想看見他皺眉,不願看見他難過。就是留戀他溫暖的懷抱,迷戀他身上混合著淡淡煙燻的香水味道。就是喜歡他的柔情蜜意,陶醉他俊美眼眸深處的寵溺。

只是幾分鐘的思緒遊移,已經被拔得精光的丹寧反手迅疾地掏出枕頭底下掩藏的水果刀,橫在文翰的脖頸:“別動。”

“你真捨得殺我?”文翰原本還逗留在丹寧粉嫩紅色茱萸之間的頭慢慢抬起,痴迷的眼光立即凌厲起來,有憤怒,有懷疑,有不屑。他的猛然抬頭使得脖子前進了一寸,雪亮鋒利的刀刃立即在上面劃出一道細細的血痕。

眼睛觸及那縫隙處滲出的腥紅在文翰黝黑的膚質上慢慢浸染開,令人心悸的鮮紅的顏色入了丹寧的大腦引起的只有一片混亂。“文哥,不要逼我。”偽裝起來的堅強繃緊最後的一根神經,鏗鏘有力的低吼驅散頭腦中的迷霧,帶來一絲清明:“我也許殺不了你,但……”話音未落,一刀朝自己的胸口奮力捅去。

“寧,寧,好,我不碰你,再不碰你。”文翰連聲答應著,一把抓住丹寧的手,試著慢慢將他放下。雖然也知道丹寧打不過自己,完全可以武力征服。但以丹寧的性格怕是一輩子都把他當仇人記恨吧。這才是真正讓他擔心,懼怕的。

一聽到這話,丹寧才緩和了僵硬的表情,鬆出一口氣。手上的勁道像被抽掉一般,任憑文翰掰開手指,將水果刀奪了去。能死的方法有很多種,他倒不介意武器被繳獲了去。

“文哥,對不起。”千言萬語只匯聚成一句,低低地說出口。兩個人相處的日子也長,長得都能明白對方在想些什麼。文翰雖然外表服了軟,心裡一定恨不得把房子都拆下來,將丹寧直接掩埋掉,然後眼不見心為淨。

文翰已經站起身走了出去,刀子遞到門口站崗的手裡。沒有轉身,卻頓住了身形:“我早說過我愛你,既然我得不到,別人也休想得到。”一甩手,憤然離去。

丹寧算是逃過了一劫,險之又險。而凌雲峰有同樣的感嘆。雖然沒想過他們就一準會全軍覆沒,但打鬥起來,哪能全安然無恙。即使是缺胳膊斷腿也是誰都不願意見到的事。還好,馬洪濤的急中生智讓他們躲過災禍又能坐上車,踏上開往Y縣的旅程。興許是吃一塹長一智。大家有了防備,自然格外小心起來。倒不再像開始那麼慌亂緊張了。

天還沒擦黑,一行人就到達目的地了。郊外就是比不得大城市繁華熱鬧。不過,一派安詳靜謐的景象自是別有風韻。特別是從城市中心南北對穿的一條緩緩流淌的小河讓整個縣城都充滿了靈動,水潤的氣息。愛屋及烏,入了凌雲峰的眼,秀美的水鄉,一如丹寧溫婉細緻的人。溫柔可親。

此時本就是夏末秋初,凌雲峰是真想跳進那河裡,追風*,洗滌掉一身的塵埃。可馬洪濤不容他分說,就把拉走了。目標直指丹寧的家。無奈的凌雲峰只有透過車窗欣賞那水天共一色的綺麗風景。

丹寧的家處在縣城的中心地帶,可見當初也是繁榮鼎盛之家。和現代的動輒幾十層的電梯公寓相比,沒能貼上牆磚的房屋是低矮老舊了些。可絲毫不妨礙在各式高樓大廈的包圍圈裡,屹立得豎直挺拔。

剛進院落的大門,兩位就被守門的大爺給叫住了。馬洪濤亮出了他的警官證,老大爺一雙眯縫著的眼睛一下子就精光閃爍,像是見到了不得的人物般興奮。凌雲峰一頭霧水,好半天才從老人的講話中得知他也是退下來的軍人。所以連帶著對馬洪濤也有親切感。

凌雲峰哭笑不得,還真是天下軍人一家親,馬洪濤是享受親人般的待遇。大爺姓劉,是廠裡的退休職工,因家裡老伴得了怪病,長期被各種亂七八糟的藥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