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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投資偏好

我解釋說,透過研究極其成功的投資者的事業和方法,我逐漸得出一個結論:實際上他們一般都發明瞭一種新的投資方法—或者至少將前人的投資方法做了修改:T·羅·普賴斯()主張選擇盈利極具增長潛力的股票;本傑明·格雷厄姆利用一系列公式將投資藝術簡化為準科學,這些公式行之有效地使用了50年,直到20世紀80年代變得過於流行(至少有段時間是這樣)為止;而坦普爾頓(Templeton)則是環球投資大師,投資遍佈世界各國。卡雷特能說出他自己的貢獻嗎?

“我喜歡在場外交易市場上交易的股票。不過,我比大多數人要保守。許多人認為‘保守’意味著通用電氣、IBM等。但是我選擇的都是些不怎麼熱門的股票。在場外交易市場交易的股票不像在紐約股票交易所交易的股票那樣容易受到操縱,也不易受大眾心理影響。例如,我還記得溫尼巴高實業公司(Winnebago)、科奇曼實業公司(Coachman Industries)以及其他所有‘娛樂車輛’① 公司的股票。為了支撐這麼高的股價,必須有一半美國人放棄房子,開著它們到處逛。這些股票我唯恐避之不及”。②

“拉爾夫·科爾曼(Ralph Coleman)管理著一個名為‘場外交易市場證券基金’的基金。其中包含了大約300只股票。一旦這些股票中有股票在交易所公開上市,他就賣掉它。該基金表現極好。在我自己管理的組合中,場外交易的股票在所有股票資產中佔了大約一半的比重”。(場外交易市場股票的長期走勢見圖1。)

我問卡雷特他是否能證明場外交易的股票比在交易所公開上市的股票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