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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我過去的日程表如下:

2004年2月至6月:點點,廣州

2004年9月:石青萍,四天,上海

2005年3月至5月:小婷,上海

2005年6月:石青萍,兩星期,長沙

2005年7月至12月:陳夢溪,長沙。

我就不說你了,TATA,你記得咱倆的日子,要是哪天我發現你把我同師兄們排錯了,我會將你從我的墓碑背面抹掉的。或許,別告訴我,你的2006年11月到12月,我和另一男人名字寫一起,別這麼報復我。

《戀愛寶典》裡SASA是新人,作為作者,我有責任照顧你。其實挺不希望你進來的,看見日程表了嗎,2005年走馬燈似的戀三次,之後兩年就你和SASA倆人持續兩年,我特別想如果可能的話,這個就一勞永逸了吧。

你是怎麼想的,SASA,剛認識你那會兒你是獨身主義者,理想至上者,可是現在呢,婚姻主義者,愛情之上者。我說你不能變這麼快,你知道上當受騙的感覺嗎?你說不怪你,全怪我,要是你沒遇上我,愛上我,你不會那麼想結婚。

講得通嗎,一個獨身主義者,被另一個獨身主義者影響到要結婚了?你說我是你的鏡子,你在我身上感到自己可怕的未來,然後質問,你,還是作家,怎麼感覺不到呢?我跟你說,SASA,我清楚孤獨終老有多可怕,但沒有什麼,痛苦而已,相比這些,理想未達成才是真的令人恐懼,比痛苦更痛要怎麼形容呢,不瞑目,是的,睜著眼睛看沙土埋在全身。

但是孤獨依然如定期發作的毒癮折磨我,難受得都想割一刀把心掏出來好好揉一揉。以前此時我會去酒吧找女孩搭訕過夜或在顯示器前*,以刺激腎上腺度分泌來轉移內心之苦,可是此時不願,兩個月來我都是以清淨之軀躺在床上閉上雙眼體驗凌遲般的苦楚。你知道,我不願給你打電話也源於此,我似乎更喜歡像個受虐者在黑夜中肆意地悵然。

相愛的人最後都沒能在一起。有一年夏天在他家,甘世佳突然要我摸摸床頭牆的凹印,告訴我這是他打女友,將她扔過來時撞到的。他問我信不信。我不能說不信,要是這樣他會把我舉起來以證明還可以再摔一個坑。

在上海好多個夜晚我們都是秉燭夜談,兩個孤獨迷路的靈魂結伴而行。我曾認為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與小婷熱戀時,他會充滿善意地祝福我,女人是如此惡毒與陰險,尤其是小婷,祝你幸福。有幾次小婷與我鬧分手,他總會第一時間把小婷帶回來,讓計程車停在門口由我付車錢。楊浦到長寧大概不到一百塊,真的用心良苦,TATA,我不敢再輕易分手了。

但和他乾女兒還是分過幾次,錯在我,我沒有哄她到底,這種事我本不該厭煩,應該一如既往地低頭認錯發毒誓。那麼多錯,不知道能否等到大赦那日。我們去K歌,一幫小孩子,K粉,喝酒,看上去馬上就要亂交了。小婷說你親我。我蜻蜓點水。

“別繁衍我。”

“回去再說,這麼多人。”

戀愛寶典·紙上情景劇(11)

“你在別人面前嫌我丟人,覺得你女友不好看。”

“不是,是不好意思。”

“把鑰匙給我,我回去收拾東西。”

“不至於吧,你都收拾幾十遍了。”我起身掏褲袋。

“你還真把鑰匙給我?”

“我是不敢違逆你命令。”

“你真無情。”

我獨自留下來,又喝了點酒。他們唱得夠難聽的,基本都是文學青年,反抗、叛逆、求異,中國的垮掉一代推遲五十年。我不知道怎麼回事被拉到這個場子的。前輩作家?媽的,老子才二十二歲。三條路,繼續喝酒與後輩同樂,我開啟錢包沒帶安全套,我怕愛滋。我去唱二首,把他們嚇跑?不行,錢不夠自己買單。再喝幾瓶回去?就這個靠譜。

想得到的結局,甘世佳把他的乾女兒送了回來,真夠朋友。

“你們倆怎麼不搞?”我問。

“她倒路上了,我從楊浦以最快速度趕過來。”

“我剛想,咱們好不容易可以濫交時代又趕上愛滋病氾濫,這是好事還是壞事?”

“你把票子幫我報下。”

“兩千八?”

“我特意買臺電動車,這樣以後方便些,你也省些錢。”

“你他媽怎麼不買臺寶馬!”

“你要是虧的話,我可以把那把槍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