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事情?……我們大概會像一個主人那樣,自覺小心地關照家裡的秩序,並且提醒警察要認真負責地維護秩序,好好幹活,不要偷懶。畢竟我們是給他開工資的。我們不會把公共交通當成那些官吏和衙役的事情,我們明白這是我們的事情。
這使得我想到了一個朋友說到的故事。他說他在美國見過一件事情,印象很深。一個老頭,看見路口堵車,很生氣,就下車把維持交通的警察訓斥了一頓。說我們交了稅,應該得到好的服務,你怎麼把交通弄成這樣?警察畢恭畢敬地聽他訓斥。這在中國顯然是不可思議的。至少對我來說,很習慣聽警察的訓斥,從來沒有妄想過訓斥警察。在我的體會里,中國的警察和司機的關係,屬於典型的貓和老鼠的關係。
老鼠……這就是中國百姓心目中的真實的自我形象。貓和老鼠……這就是真實的自己與公家的關係的真相。中國百姓很少有人當真認為自己是國家的主人。因為這不是事實。公共事務一直是皇上和官吏們壟斷的事情,老百姓一直在躲避他們的懲罰、勒索和敲詐。在這方面,老百姓就是缺乏責任心,因為這確實不是百姓能夠負責的領域。如果有誰不懂事,企圖按照主人的方式行事,對了領導的心思則已,對不上就會碰得頭破血流,海瑞和彭德懷就是證明。那些地位甚高的名臣尚且如此,更何況普通百姓。
按照傳統習慣,也按照我們對現實的認識,公共交通搞得好,這是領導有方,是皇上聖明和皇恩浩蕩。我們要感謝政府把北京的交通整頓得那麼好,讓我們生活得那麼方便。譬如計程車不許在長安街路邊停靠,據說是為了方便管理。如果我們人民真把自己當成主人,這豈不成了僕人為了自己方便而禁止主人進家門?主人又如何能心平氣和?還有一個例子是高官的座車透過大街,所有的立交行人天橋都要封鎖。我曾問過封鎖交通的便衣為什麼要這樣,他教育我說,要服從國家利益,要遵守國家的紀律。國家利益和紀律在此又表現出了和我們正常走路的老百姓的對立。這樣的經歷多了,我們自然會認為國家的事情不是我們的事情,那是官員的事情,讓他們自己操心去好了。
在這樣的關係中,中國百姓找到了自己的定位。在根基上,他就不認為自己是主人。主人進了家門,難道還需要他聘請的小時工提醒他,要換掉沾滿了泥的雨靴再踩地毯麼?反過來說,如果我們踩地毯前沒有換鞋,而我們又不是不懂事的小孩,恐怕正因為這裡不是自己家,連親戚朋友的家也不是。我們不認為那些換鞋的規矩是自己的規矩,那是官們制訂出來管制我們的規矩。其實,不僅在紅綠燈前,就是在官場上,這種糟蹋地毯的心態也是很常見的。官員不過是皇上的僱員,能偷懶不妨偷懶。皇上吃香的喝辣的,進進出出還要讓小兵小官給他站崗開道,本來心理已經不那麼平衡了。憑什麼還要對他忠心耿耿?
我願意遵守交通規則,至少不想首先破壞交通規則,是因為我把自己看成一個好人,一個有道德的人,一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人。說得自負一點,我恥於把自己降低到那些搶紅燈搶座位的人的水平。我覺得自己比他們高得多。而我的這種自我期許的基礎又來自哪裡呢?我曾經以為自己是一個憂國憂民憂天下的人。國家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民族的事情也是我的事情,人類的事情還是我的事情。我是真把自己當成主人的。秩序是我的秩序,交通是我的交通。我不認為那是警察的事情。我還用警察管麼?我那麼低檔麼?
我的這種認識和期許最初來自輕信,來自少年時代不加驗證地接受的某種關於主人的理論,以為自己真是國家的主人,至少也是主人的接班人。後來我保持了這種自我期許,則是因為西方經濟學關於公共服務的道理講得透徹,從中我看到了理想社會的邏輯。按照這種邏輯,假如我真想成為憲法意義上完整的公民,我就不能妄想只享受公民的權利而不理睬公民的義務。這兩種關於主人的理論,一個來自過去,一個來自未來,都不是現實的產物。
從這個意義上說,民主制度的真正實行,也是提高公德水平的一個重要的前提條件。因為公德無非是主人翁的道德,不是主人翁,繼續當臣民甚至奴才,這道德便沒了根基。
把上邊提到的比喻再發揮一步:如果我僱小時工或者保姆來家打掃衛生,沒想到他反客為主,仗著自己膀大腰圓在我家裡當上了主子,這時我會作何反應?我被迫出去掙錢養家餬口,被迫給他發工資,這完全是因為沒別的辦法,不這樣就會捱揍。那我還會在乎穿著雨靴踩地毯麼?只要這室內衛生的事情還歸那位當上了就不肯下臺的小時工管,我才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