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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在F班只有金一個而已(按入學時學生的能力,分成了A、B、C、D、E、F,其中F班學生除了知道世界上有一種叫魔法的技能外,對魔法一無所知,E班則知道一些魔法的基本知識,其他班按此類推)。老師也覺得沒意思,三百十四個學生中,只有一個在聽他講話其餘三百十三個都是擺設。在言之無物的講了幾分鐘後,他覺得應該因材施教,所以對學生們說“今天到此為止,下課!你,對,就是你,留下”,他用手杖指著那個強壯的像小牛的學生。

“我?”,金很驚訝,因為在他的記憶中,從來不曾得罪過這位老師,事實上,今天是他第一次看到這位老師。

“你的名字叫金,金·卡利,對吧?”

“對!”,金已經對魔法師過目不忘的能力不覺得吃驚了。

“我聽說你是意外才到魔法學院來的,而且認為當鐵匠比當魔法師更好,為了讓你能改掉這個錯誤的想法,我決定專門對你進行補習。”

“啊!!!”

在以後的幾天裡,原來對魔法一無所知的金終於對魔法有了一個大概的瞭解(全託了一對一教育方法的福)。所謂的魔法,實際上是施展非人之力的技巧,魔法力量的根源來自精靈和諸神,所以,不是念幾句話就可以施展魔法的。想施展魔法,首先要有與諸神或精靈(實際上,精靈王也名列諸神之中)的契約。契約是魔法師同神或精靈之間的約定,透過某些儀式,魔法師可以同諸神或精靈進行思想交流,向神要求力量,並且願意付出代價。一般情況,神會傳給魔法師一篇禱文,儀式完成以後,魔法師在心中默唸禱文就可以施展這個神的力量了。交換契約並不像有的人想的那樣神秘可怕,事實上,很少有神在交換契約時向魔法師要求些什麼實際的東西,通常是要求你別去信仰敵對神,要求你的日常行為要照神的教誨去做等等──你不照做也沒有關係,神不會對違反契約的魔法師有所懲罰。

咒文是魔法力量的轉換方法,舉例來說,同樣使用火神的力量,透過不同的咒文可以施展出火矢、火球、暴炎、火牆、溶解、地獄之火、猛火等等不同的魔法。

魔法師通常所說的魔力實際上指對魔法力的負荷程度,每個人都有魔法力負荷的極限,如果施展出自己負荷能力以上的魔法量,那對施法者是極度危險的,但魔力的水平可以透過不斷的練習來提高。同時,施展魔法時默唸禱文是要花一定時間的(特別對魔法的初學者而言)。所以,魔法師雖然能做許多奇妙的事,但是並不是萬能的。一個魔法師要施展一個魔法必須按以下步驟進行:一,默唸禱文,讓自己處於冥想狀態。二,在冥想狀態中讓魔力充滿全身,然後恢復正常狀態。三,念出咒文,將魔力按自己所需要的方式釋放(對於低階魔法師來說,前面兩步很花時間,而高階魔法師施法所需時間主要用於第三步)。

魔法師的強弱主要取決於兩個方面──魔力總量的大小和單位時間內釋放的魔力大小。前者只能透過反覆鍛鍊予以提高,後者可以透過學習高等的咒文來提高。

在魔法學院的日子一天一天過去了,金也開始覺得當魔法師也許並不是一個很壞的選擇。魔法學院是一個相當自由的地方,校方對學生的約束很小。課程分為三部分,冥想課(與諸神或精靈交換契約),咒文課(學習魔法咒語),練習課(提高魔力)。學習很自由,沒有點名,沒有時間限制,甚至來不來上課都沒有關係(作者的一個小小妄想)。每年九月,舉行一次畢業考試,任何學生,只要對自己的力量有信心,都可以參加(考試內容前文已經說過)。

雖然金漸漸淡忘了成為鐵匠的念頭,他的生活卻出現了一些不愉快。大概金要去研究部門打工,沒有足夠時間與同學們溝通吧,一個叫布來特的傢伙成了金的敵人。

布來特據說出身名門,好象是一個候爵之子,反正家裡一定有錢有勢,他是帶著四個部下一起來讀書的。在第一年,在思鄉之情的激勵下(早點畢業早點回家),幾乎每個學生都認真學習,因此金與布來特倒沒有什麼交惡,見了面也會點個頭致意。但到了第二年,思鄉之情淡掉後,一些紈!子弟就不務正業起來了,其中就包括布來特。貴族子弟講究吃喝玩樂,在魔法學院裡,吃喝沒有什麼花樣可以變的了,只好從玩樂上講究了。就這樣,欺負同學成了這些紈!子弟最大的樂趣。而布來特及其一班朋友在作弄過一些人後,把目標轉到了金的身上。

金開始發現自己的衣服(魔法袍)常常被人弄幾個洞,鞋子常常被人掉進一些垃圾以及諸如此類的事情,當他忍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