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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1816年,法國戰敗後,歐洲反法聯盟與法國簽訂了條件苛刻的第二次《巴黎條約》。該條約要求法國支付7億法郎的賠款,從1816年3月開始,分5年還清。此外,駐紮在法國的15萬佔領軍的所有開支都由法國承擔。法國政府發行鉅額國債來支付賠款和軍費。其中4億債券由巴林家族代理發行,羅斯柴爾德家族僅得到幾百萬法郎的代理。

巴林家族原本是德國格羅寧根人。1717年,巴林移居英國埃克塞特,並於1723年娶當地富商之女為妻,開始了巴林家族的飛黃騰達之路。1762年,弗朗西斯·巴林在倫敦建立了約翰和弗朗西斯·巴林公司,開始涉足金融業。

1799~1815年,巴林家族在16年中有12年擔任英國國債的主承銷商,是唯一可以與羅斯柴爾德家族相匹敵的競爭對手。1803年,巴林銀行提供資金幫助美國從法國手中購買路易斯安那州。美國以國家債券方式付款給巴林,而法國則以交易價格的87。5%的折讓,即883萬美元賣給巴林家族。換句話說,法國先將土地直接賣給巴林家族,再由巴林家族賣給美國,而巴林家族可以在其中賺取高額利差。

拿破崙戰爭後,巴林家族的地位一時間如日中天。英、法、奧、普、俄政府都認為巴林銀行的金融擔保是法國與其他國家之間和平條約簽訂的前提。曾戰勝拿破崙的威靈頓公爵這樣評價巴林家族:“巴林在某種程度上掌控著世界貨幣市場,他牢牢掌握了法國的財政,讓法國人的貸款在英國流行。他自己也感受到了這種力量,要成功地戰勝他並不是件容易的任務。”

在巴林家族的幫助下,英法兩國順利發行國債,籌集到足夠的資金,保持了戰後的社會穩定。可是,羅氏家族卻因競爭關係將巴林家族痛斥為“流氓”、“強盜”和“無賴”。圍棋俗語有云,“東盤不亮西盤亮。”在拿破崙戰爭之後,與巴林家族在英法兩國的競爭以失敗而告終,羅斯柴爾德家族只能在其他國家開啟突破口,找到平衡。

滑鐵盧戰役結束後的第三個月,即1815年9月26日,在奧地利哈布斯堡家族和普魯士君主威廉三世的支援下,由俄國沙皇亞歷山大一世牽頭,俄、奧、普在巴黎簽署《神聖同盟宣言》,結成“神聖同盟”。《宣言》標榜以基督教教義為唯一的行動準則:“根據《聖經》訓示,一切人要彼此以兄弟之情相待的教導,三位締約君主將一致以一種真誠的不可分的手足之情互相聯絡,並彼此視同為一國同胞,無論何時何地,均將互相救援……他們將根據同樣的友愛精神引導臣民和軍隊保衛宗教、和平和正義。”

1815年11月19日,法國復辟君主路易十八加入同盟。後來,英王喬治四世以德國漢諾威國王的身份加入同盟。最終,除了奧斯曼蘇丹及教皇外,歐洲各大小公國君主都紛紛入夥。1815年11月,英、俄、奧、普四國締結了《四國同盟條約》。《條約》宣稱,同盟國的任何一方如受到法國攻擊,各同盟國將出兵相助。該同盟亦屬於神聖同盟的一部分。

恩格斯曾評價神聖同盟是“所有歐洲的君主在俄國沙皇領導下反對本國人民的一個陰謀”。以俄、奧、普為核心的神聖同盟旨在維護歐洲君主專制,鎮壓一切革命運動,充當反革命的劊子手。尤其重要的是,防止再次出現法國大革命那樣引起巨大震盪的革命浪潮的衝擊。

奧地利外交大臣梅特涅的秘書弗里德里希·馮·根茨在1830年說,“那些希望開戰的人無疑會找別的銀行家。”要防止革命,就需要軍事鎮壓,要軍事幹涉,就需要鉅額軍費,歸根結底,需要的是一個錢袋子,而錢袋子只能由金融家提供。不甘失敗的羅斯柴爾德家族將目光從英法移到了神聖同盟的身上。

由於連續十幾年的戰爭,1815年,普魯士政府負債高達3200多萬英鎊。戰爭結束後,由於年年財政赤字,政府負債每年都要增長340多萬英鎊。普魯士政府只好依靠倫敦的貨幣市場來發行更多的國債。在英國融資,唯一可靠的金融家族只能是來自德國的羅斯柴爾德家族。

羅斯柴爾德家族向普魯士政府提出了極為苛刻的要求。經過內森與普魯士財政大臣克里斯蒂安·羅特爾的磋商,普魯士於1819年1月17日透過了《國債未來管理法令》,該法令為國債總額設定了一個上限,並要求徵用皇家資產的收入來保證國債債權人的安全。當新的國債發行時,必須以皇家資產為抵押,國債債權人具有完全支配這些資產的權力。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法令》規定:如果國家在將來為了保持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