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但他不會放棄他盼望了快10年的主演好萊塢影片的機遇,毅然停止《死亡遊戲》,先口頭上答應了溫特杜爾。
李小龍在電影事業上,還得依賴於鄒文懷。鄒文懷的每一項重大決策,都使李小龍上了一個臺階。他把華納公司邀他主演電影的訊息告訴鄒文懷。那意思是,他要重返好萊塢,成為好萊塢的職業電影演員。
不知鄒文懷是否擔心李小龍遠走高飛,一去不回。他提的建議使李小龍非常興奮。鄒文懷說,你現在不只是個職業演員,還是製片公司的老闆。現在是他們有求於你,你幹嘛不以協和公司的名義與華納公司合作。影片成功,不僅你出名,你的協和公司也出了名。還有你獲的利不只是片酬,還·可按比例分成。
鄒文懷指點迷津,李小龍茅塞頓開,對恩公道:對,如今我的協和,也可跟國際大公司華納平起平坐,平分秋色了!
鄒文懷作為協和公司的合法合夥人,同李小龍一道飛往美國,同華納公司商議合作事宜。
華納公司對李小龍一行高度保密,但是李小龍的面孔已為美國觀眾所熟悉,記者盯梢採訪。在他們飛抵美國的第二天,訊息就刊在洛杉磯的報紙上,在好萊塢引起較大的轟動。
李小龍是這樣回憶的:“啊,不得了!每天都有七八十個電話找我,希望我能有一份差事給他們。”李小龍被美國的傳媒炒成東方第一位功夫影星,《血與鋼》被炒成好萊塢巨片,許多好萊塢電影圈的人士,都以能與李小龍合作這部巨片的製作為榮。
好萊塢的大製片公司如美高梅、哥倫比亞、聯美等,也都派要員四處活動,竭力把李小龍拉過去,許諾的條件比華納優惠,但一時泡製不出功夫片劇本。在這種情況下,華納公司破天荒地採取了屈尊之舉,他們不是互提條件,而是華納公司單方面地全部接受協和公司提出的條件,並且率先在合約上簽字。
若不是因為李小龍,像協和這樣的小公司在好萊塢巨頭眼裡,根本就不算個玩意。
這是李小龍的勝利,更是鄒文懷的成功。
李小龍與鄒文懷,改變了華納公司單方面製作的初衷,而改為兩家合作;製片資金由華納公司負責,拍攝與製作在香港,這樣,協和作為合作方的地位不是可有可無的;剪輯好底片後,英語版的後期製作在華納公司,國語版則由協和公司負責,票房收入按兩種版本進行劃分,其它事宜則另附細則,或再商議。
按照鄒文懷的暗示,李小龍沒有立刻在合約上簽字——儘管華納公司的做法使他們意外地滿意。合約給帶回香港,李小龍大筆一揮,使他的第三大宏願成為伸手可觸的現實。
這部影片的製作資金預算是60萬美元(但實際上用了80多萬),這在好萊塢屬一般標準,但對港臺等華語片的公司來說,無疑是一部巨片。這使得依然是空殼的協和公司名聲大噪,大有與邵氏、國泰等大公司平分秋色之勢。
該片的英文片名是《ENTERTHEDRAGON》,中文片名為《龍爭虎鬥》。李小龍喜歡以“龍”為片名,一則取自自己的名字,二則象徵中國。李小龍對原劇本《血與鋼》不甚滿意,提了一大堆意見。製片人溫特杜爾向李小龍保證,他們會請好萊塢最傑出的電影劇作家改寫成電影分鏡頭劇本。
溫特杜爾對這部影片充滿信心,他說:“對武藝來說,這真是無與倫比的美,好象在跳一種致命的芭蕾舞,不管他們之中的敵意,我們無法拒絕經由他們的步伐,領悟到驚心動魄的打鬥。”
1973年元月,華納公司的人飛赴香港。他們有:製片人溫特杜爾、保羅希勒,導演羅勃·高洛斯,演員傑凱利、約翰·薩克遜、安娜姬貝莉等。
高洛斯是好萊塢著名導演,早年曾兩次獲得奧斯卡金像獎的提名。他是個攝影師出身的導演,他攝影的第一部影片《卡德萊克》就不同凡響,獲奧斯卡最佳短片獎的提名。
高洛斯在《龍爭虎鬥》封鏡後,接受記者採訪時談感想:
“拍片時最令我吃驚的是李小龍何以演得那麼好。有人曾告訴我:李小龍不需要把戲‘演’出來,他全身都是戲,他只是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就行了。是的,他確實使我驚訝不已。他是一個好演員,也是一個超群絕倫的武術師。”
“你就是花上100萬美元,在好萊塢的佈景廠裡,也難再見到香港那種東方式的情調。那種場面、音響,甚至氣味,合起來給予參與拍攝的人一種強烈的、逼真的實感。東方的確是世界上一個令人嚮往的地方,它包括無盡的奧秘和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