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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惜春的出家,應是在事敗之後。我的朋友佛學專家陳琛曾經寫過一本《和尚——出家人的日常生活》,其中有整整一章討論出家的程式,這裡,只引用一小部分:“首先,出家人必須是一個能夠自主的自由人,比如為人子女的,出家前要得到父母的同意;身有官職的要辭去官職;身為奴僕的要解除主僕契約;已結婚的,要解除婚姻關係;如果信奉過其他宗教,要堅決破除,斷絕一切來往等。總之,在出家前要擺脫塵世生活的一切拖累,所謂的‘跳出紅塵’。”要出家的也得接受‘健康檢查’。患有惡疾的人被認為沒有出家的資格。而佛教更加忌諱的是‘黃門’(閹人)。男性(女性)性徵不全的人被視為身體不淨,是不允許出家的。犯過重罪的人同樣不被佛門接納。“要受戒的人還得向寺廟交納一定的戒金,以充戒堂的燈燭香花、戒牒、戒錄等費用……”——可見,俗家人並不是想出家就能出家的,要經過相當縝密繁瑣的手續。當然,託人情、有關係的除外,比如魯智深殺了人,但透過走後門,還是矇混過關了,也因此有了寶玉為之讚歎不已的那段《山門》唱腔。其實,這些關於出家的規矩和程式,在《紅樓夢》中也有相當完整的體現,比如第七十七回《俏丫鬟抱屈夭風流·美優伶斬情歸水月》中寫到芳官、藕官、蕊官三人一段,就有很詳細的描寫:一時候他父子二人等去了,方欲過賈母這邊來時,就有芳官等三個的乾孃走來,回說:“芳官自前日蒙太太的恩典賞了出去,他就瘋了似的,茶也不吃,飯也不用,勾引上藕官蕊官,三個人尋死覓活,只要剪了頭髮做尼姑去。我只當是小孩子家一時出去不慣也是有的,不過隔兩日就好了。誰知越鬧越兇,打罵著也不怕。實在沒法,所以來求太太,或者就依他們做尼姑去,或教導他們一頓,賞給別人作女兒去罷,我們也沒這福。”王夫人聽了道:“胡說!那裡由得他們起來,佛門也是輕易人進去的!每人打一頓給他們,看還鬧不鬧了!”當下因八月十五日各廟內上供去,皆有各廟內的尼姑來送供尖之例,王夫人曾於十五日就留下水月庵的智通與地藏庵的圓心住兩日,至今日未回,聽得此信,巴不得又拐兩個女孩子去作活使喚,因都向王夫人道:“咱們府上到底是善人家。因太太好善,所以感應得這些小姑娘們皆如此。雖說佛門輕易難入,也要知道佛法平等。我佛立願,原是一切眾生無論雞犬皆要度他,無奈迷人不醒。若果有善根能醒悟,即可以超脫輪迴。所以經上現有虎狼蛇蟲得道者就不少。如今這兩三個姑娘既然無父無母,家鄉又遠,他們既經了這富貴,又想從小兒命苦入了這風流行次,將來知道終身怎麼樣,所以苦海回頭,出家修修來世,也是他們的高意。太太倒不要限了善念。”王夫人原是個好善的,先聽彼等之語不肯聽其自由者,因思芳官等不過皆系小兒女,一時不遂心,故有此意,但恐將來熬不得清淨,反致獲罪。今聽這兩個柺子的話大近情理;且近日家中多故,又有邢夫人遣人來知會,明日接迎春家去住兩日,以備人家相看;且又有官媒婆來求說探春等事,心緒正煩,那裡著意在這些小事上。既聽此言,便笑答道:“你兩個既這等說,你們就帶了作徒弟去如何?”兩個姑子聽了,念一聲佛道:“善哉!善哉!若如此,可是你老人家陰德不小。”說畢,便稽首拜謝。王夫人道:“既這樣,你們問他們去。若果真心,即上來當著我拜了師父去罷。”這三個女人聽了出去,果然將他三人帶來。王夫人問之再三,他三人已是立定主意,遂與兩個姑子叩了頭,又拜辭了王夫人。王夫人見他們意皆決斷,知不可強了,反倒傷心可憐,忙命人取了些東西來齎賞了他們,又送了兩個姑子些禮物。從此芳官跟了水月庵的智通,蕊官藕官二人跟了地藏庵的圓心,各自出家去了。這裡一步步寫得相當清楚:首先芳官等想出家,並不是可以抬腳就走的,須得徵求乾孃同意,乾孃也不敢做主,便又來求王夫人,這就是前邊說的第一條:“必須是一個能夠自主的自由人”,“出家前要得到父母的同意;身為奴僕的要解除主僕契約”;而後面說王夫人“取了些東西來齎賞了他們,又送了兩個姑子些禮物”,便是替她三人交納戒金了。然而到了惜春出家時,賈府還有能力替她交戒金嗎?她出家後竟要乞食為生,可見混得比芳官等被姑子“拐了去做活使喚”更加不如,這也足可再次佐證她的出家是在事敗之後。但是,出家既然有那麼多的限制與程式,惜春作為犯官之女,遁入空門只怕沒那麼容易。不但沒人替她交得起戒金,而且全家入獄,只怕她也沒了自由身,不是想出家就可以出家的。或者說,賈府雖然被抄,但後來還是有翻身的機會的,歷史上的曹家就是有過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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