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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部分

性只與我們有關,而靈魂的神性卻不但與我們有關,而且更與造化有關的原因。靈魂的神性是基於對唯相之神與造化溝通而存在的,而信仰的神性是基於對唯相之神(準確的說,是主客體於一體的我們)與靈魂溝通而存在的。所以,靈魂的神性無論是基於靈魂本身而言,還是基於靈魂的表現力而言,都是神性的;而信仰的神性基於信仰本身是神性的,而基於信仰之表現力則是人性的。證例:宗教作為絕對思想的產物,其本身基於與靈魂的關係而具備神聖性,而當宗教被我們所利用而調諧實踐時,她就趨向於人性,而非神性。當然,如果這信仰不具備存在性而只具備存在(僵化的時空性),那她就不具備生命性和意義性。所以,結論是:信仰與神(個人崇拜:諸如宗教中的上帝真主佛、君權神授只個體和政黨等等)無關,信仰只與靈魂(神性)有關。可見,在宗教信仰中將上帝、真主和佛等作為信仰本身(神:就如現實之中之政黨及政黨個體)來崇拜無疑是對信仰的褻瀆——從而演繹出的信仰與政治之關係之詳細闡述見後續相關內容。

既然信仰是絕對自由之思想的產物並對唯相世界之秩序(尤其是指作為主客體之我們之生命性、存在性和意義性)做諧調性的約束並達到呵護靈魂(絕對自由之再印證能力的基石)。之目的的運動表現力,那,信仰的這種達到呵護靈魂目的(殊途同歸性、以統一為表現的不同之和)的諧調性表現勢必會因她的約束性而在表現方式和體現層次上有所不同(諸如矛盾、分裂等),我想即便是最為理想化的信仰本身當她蒞臨現實的境域時也不會故做神秘的端一副烏托邦的大同姿態來向我們這些已然在偷笑的人類個體、人類社會性和人類性拙劣的表演她一統江湖的幼稚把戲吧——更不要說是荒謬的惟我獨尊式之自吞惡果叻!一位路過的坐山觀虎鬥者的鬱悶:為什麼光天化日下一個自宮的老虎在瘋狂的與自己的影子爭鬥個不休呢!是真的發狂了呢還是向要用這種荒唐的方式來向光明證明它並非孤單隻身呢!或者乾脆是它想要利用這種荒唐離奇的方式將我們統統吸引過去好做它的口中餐呢——這一點的可信度比較高!繼續破解前述:既然信仰是絕對自由之思想的產物,那,任何將信仰設定為單一品種的作為都是對信仰和絕對自由的褻瀆——乃至毀滅。所以,我們因著自身在唯相世界中的體現層次及表現方式之不同而在對信仰的相關要求亦不同才能符合這種關係的相互印證性,否則,造化的秩序和唯相的法則又從何體現呢!就算是一股來自時空的無名氣流在上湧的過程中赴經我們的生殖系統時都難免會將那夾雜著精液、汗液和尿液等的綜合性氣味以席捲之勢浸入我們的感覺系統並在我們的印證統覺中演繹出千奇百怪的感知呢,何況作為呵護我們之絕對自由之思想之基石的靈魂的信仰呢!為了便於諸位的吸收和認知,我將以自己對信仰分解的方式儘可能逐一的將信仰之表現方式和我們對之體現的層次性進行闡釋:為了不至因我們的個體性、社會性、種族性等等複雜的質性而影響我的闡釋和諸位對這闡釋的理解,我大致將按以下分類來進行:我個人大致將信仰歸為兩類:一類傾向於信仰的神秘性;一類傾向於神聖性。前者主要指各式宗教,後者則之我們在生活中約定成俗的法則:主要包括人倫道德、正義和法律。因為分類的不同以及闡釋的需要,此處主要闡釋前者,而後者將放在後面相應的命題中進行。

我將傾向於神秘性的信仰大致分為以下幾條:

一, 以神話的方式被人所認可的信仰:世界三大宗教;

二, 來自哲學的信仰:政黨的信仰;

三, 來自造化的信仰:對造化秩序的信仰;

四, 來自個體的信仰:結合各類文明因素與自身經驗後產生的自律信念;個體精神和靈魂的神秘體驗所形成的個體信仰;

五, 古老傳統所遺留的信仰:迷信。

作者題外話:——讓我們向在法西斯大屠殺中罹難的《榕樹下》默哀!作者謹以作品《邊緣空間》獻給《榕樹下》,願《榕樹下》英魂不息

——作者有意將已有作品單行或成集出版。版本如下:中文(繁簡)版、英文版、日文版、韓文版、德文版、法文版、西班牙文版、俄文版、希伯萊文版及世界其他仍具生命力的文字之版本。各版本母語國之有實力及在出版界具知名度之出版商若有意於作者之作品在母國的出版者,請相關負責人直抵杭州與作者面商出版事宜

【黑白】之二十七

【一】我想在今天的世界上即便是最為專制*的個體(包括最為死硬的無神論者)和國家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