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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士力耳。顧齊黃不敢進言,建文亦仁柔寡斷,失去大好機會,縱虎歸山,建文地位已不安全。

歷史上的事說得太多了,現再言歸正傳。玉帝對於孫行者極盡優容之能事,可謂姑息極矣。而皆不能買其歡心,反而引起孫行者的蔑視,卒至大亂天宮,若非佛老救駕,也許天上皇室早已易姓。此後孫行者皈依佛法,然他仍謂“天上將不如老孫者多,勝似老孫者少”(第五十一回),所以每次覲見玉帝,不過唱個大喏,固然群仙不平,認為村野,而玉帝卻說:“只得他無事,落得天上清平是幸。”(第三十一回)反之,孫行者覲見如來,卻肯低頭禮拜(第五十二回)。此無他,十萬天兵不能抵禦,如來略施法力,就把孫行者壓在五行山石匣之中。以力制力乃是政治上的原則,以恩情籠絡叛徒,只是姑息,不但不能鉗束其人,反將引起更嚴重的叛變。唐及五代的歷史可為殷鑑。

第三部分 孫行者與緊箍兒第9節 孫行者與緊箍兒(1)

《西遊記》稱孫行者為心猿,這個心猿曾打到地府,強銷死籍,打到天宮,強索官職。他既有上天入地之力,故可稱為力之象徵,若合“心”之一字言之,則為“力之意志”。意志本來自由,而再加之以力,則更無拘無束,由意志自由表現為行動自由。行動自由出於個人,有時尚難免妨礙他人自由,要是出於政府,勢將變成暴政。

所謂“政治”由吾人觀之,不外命令與服從的強制關係,一方有命令的人,他方有服從的人,命令的人得依自己的意志,強制服從的人作為或不作為,這種強制關係何以發生?人類生存於社會之內,固然有連帶關係,而同時又互相對立。由於連帶關係,便發生了“眾人的事”;由於互相對立,又使人們關於眾人的事,發生了各種不同的意見。怎樣綜合各種不同的意見而統一之,乃是維持社會和平的前提。這種統一的意見就是國家的意見,而可以強制人民服從。固然統一的方法隨社會的勢力關係而不同:或由一人統一,而強制千萬人服從;或由少數人統一,而強制多數人服從;或由多數人統一,而強制少數人服從。統一的人雖有多寡之別,而其對於異議的人,能夠強制其服從,則為古今政治的共通性質。

要強制別人服從,“權力”是必要的,所以政治乃以權力為基礎,而政府亦不外權力的組織。政府的權力必須委託自然人行使。這個自然人既然掌握權力,難免不濫用權力,以他個人的事宣佈為眾人的事,租稅、徭役,不是用以增進眾人的福利,而是用以滿足個人的享樂。個人的福利與眾人的福利同視,其結果也,便發生了“朕即國家”的觀念。

如何控制政府濫用權力,更切實言之,如何控制組織政府的自然人濫用權力,那就需要“緊箍兒”了。孫行者戴上緊箍兒之後,不敢不聽唐僧的教誨,不敢再對唐僧無禮,“死心塌地”,隨他而去,“再無退悔之意”(第十四回)。緊箍兒是佛老如來交給觀世音菩薩(第八回),再由觀世音菩薩交給唐僧,最後才由唐僧授予孫行者的。孫行者戴在頭上之後,見肉生根,不能取下。他若不遵教誨,唐僧只將咒語一念,他就眼脹頭痛腦門皆裂(第十四回,參閱第八回)。孫行者神通廣大,可以藉以成事。而“性潑凶頑”,往往“不伏使喚”,若能加以拘束,則一方可以使喚,他方不敢行兇(第八回及第十四回)。觀世音菩薩對孫行者說:“你不遵教令,不受正果,若不如此拘束,你又誑上欺天,知甚好歹。須得這個魔頭,你才肯入我瑜珈之門。”(第十五回)這是緊箍兒的效用。

自古迄今,人君如堯、舜者少,人臣如皋、契、稷、夔者亦少。韓非說:“今貞信之士不盈於十,而境內之官以百數;必任貞信之士,則人不足官。人不足官,則治者寡,而亂者眾矣。”(《韓非子》第四十九篇《五蠹》)貞信之士既然不可多得,則為預防政府不會濫用其權力,亦有緊箍兒的必要。這個緊箍兒就是法律。法律不但拘束服從者,且又拘束命令者。韓非說:“明主使法擇人,不自舉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韓非子》第六篇《有度》。案此語亦見於《管子》第四十六篇《明法》及第六十七篇《明法解》)又說:“明主使其群臣不遊意於法之外,不為惠於法之內,動無非法。”(《韓非子》第四十九篇《五蠹》。案此語亦見於《管子》第四十六篇《明法》及第六十七篇《明法解》)人主群臣均受法律的拘束,於是政治上便發生了一種變化,命令的人本來可依自己的意欲,能(k�nnen)為其所欲為;現在須受法律的限制,惟依法律之規定,得(dürfen)為其所能為。換言之,不是權力不足,不能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