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覺得自己的想法荒誕,雖然雨晴說不認識那個人。
劍舞一向是一個對小弟體恤的好“大哥”,今天從醫院回去以後看誰都不順眼,氣呼呼地逮著誰罵誰,飯都沒吃倒頭就睡,小弟們個個大眼瞪小眼:這是怎麼啦?
病友已經睡著了,雨晴半躺在小宇的懷裡,聽他唱那首《雪絨花》,他的外表很時尚但他喜歡的東西和新潮的年輕人不同,他喜歡聽國外的精典民歌,他對雨晴說這首歌輕輕唱的時候可以當催眠曲聽;引吭高歌的時候可以當出征曲聽。雨晴在他的懷裡睡著了,他用手當做梳子一遍一遍梳理著雨晴的頭髮。
雨晴是一個混血兒一生下來就是一個捲毛,他對這個睡姿像個孩子似的小卷毛有太多的不捨,他愛她要比愛她愛得深、愛得早;他確認過自己的感情是從和雨晴看第一次日落時就開始了,那個時候他在大學有一個女朋友,但是他對她沒有對雨晴那種感覺。
聶帥走了以後他拼命想扮演好保護人的角色,把握好對雨晴感情的尺度,一步一步地走來,他像走進了感情沼澤越陷越深,因為角色尷尬,友情、道義就是捆邦著他感情的鎖鏈。
劍舞下半夜就醒了,他做出一個連自己都不敢相信的決定:他要追雨晴!他想過自己二十三歲了,應該有一份真正屬於“未來”的感情,一份真正屬於“愛情”的感情。他也知道這對於他來說比打劫一個店鋪還難,但是他想試試愛情到底有沒有力量?可不可以征服一個女人的心?
八年流氓生涯已經讓他學會了思考,用什麼辦法奪取最後的勝利。現在還不是出擊的時候,他要伺機而動,第一次怎樣在雨晴面前亮相他都設計過好幾個。他對自己說流氓怎麼啦?流氓也是人?流氓就不可以愛好女人嗎?
他這是要給自己的決擇一個合理的理由,想來想去他覺得其它的所有想過的種種都不如一個理由恰當:冥冥之中一雙手就已經把他們牽到了一起——車禍!!!
“小宇,你還記得去年你的生日我對你說過的話嗎?”
“記得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