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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可能有嫌惡的反應,到底是為了什麼?

劉教授的解釋是,青春期的孩子自我觀念強烈,對父母的要求和期盼往往會加以反抗,但這也表示孩子已經長大了,對事物有他自己的看法。

面對青春期孩子的反抗心,劉教授勸慰父母們不必過於緊張:“事實上,如果過去的所有獎罰都適當而且合理,孩子的行為應當早已受到良好的素陶成型,往後他還是不會脫離基本的軌道。所以,最重要的還是在於對幼兒的訓練過程。”

青春期的孩子不接受父母的獎賞,大部分問題在於父母的表達方式,孩提時代被大夥兒稱讚的驕傲滋味,現在對他而言

可能是一項莫大的恥辱,或許是因為害羞,或覺得太與眾不同了,於是就加以拒絕。所以,父母應該改變管教態度。面對青春期的孩子,父母要站在幫助他判斷是非善惡的立場上,輔導他對事物的處理和解決之道。對於獎賞,精神上的要比物質上的更來得有效果。

從這個階段起,尊重孩子是獨立的個體,培養他的責任感,才是父母最重要的任務。

●期望“超重”,孩子會受不了

獎賞有助於提高孩子的自信心,父母一定高興見到孩子的成果,但千萬不要忽略了努力的過程,因為努力是累積成功的基石,如果未得到鼓勵又要如何繼續下去呢?

一味注重最後的“成績單”,可能會種下孩子投機取巧的根苗,長大了不就要浮誇不實?為人父母的也毋需吝於適時給予孩子信心:結果重要,過程也應該一樣重要。

劉餛輝教授也認為,目的和過程同是訂定獎賞原則不可缺少的。他並且建議:當孩子已經盡力了,卻一直無法達到目標,這時候,父母就要考慮是否要求太高?若是,就一定要修正,因為孩子若只能擔50斤的東西,要他擔100斤絕不可能。還有,太強調過程也有缺失,萬一目標始終無法達到,獎賞的效用終究還是落空了。

●諒解是為了使孩子更好

事實上,雖然獎賞和懲罰都有它一定的原則,卻不是不通人情的,有時候父母仍必須多去了解孩子行為的真正原因,讓孩子也明白,某些時候的諒解並不表示同意,而是給他機會改善、彌補缺失。

獎賞一定要有目的性,同時應該也伴隨著親情,正因為基於這樣的關懷與好意才會有這樣的期盼,孩子若能體會出這份心情,不但有助於增加親子之間的情感,更能發揮獎賞的最高效用。

第七章 以同情心對待孩子的情緒

●做子女的辯護人

●平定孩子的情緒

●父母應防範的四種錯誤

●父母對子女的意見有時應不置可否

●如何看待孩子的焦慮

●做子女的辯護人

小軍,十三歲,一進門,把書包一丟,就氣呼呼地說“我討厭開校車的馬伯伯,他今天竟然罵我蠢、笨,還連說三次,又打我的頭。”

母親:“你一定惹他生氣了,不然馬伯伯怎麼會無緣無故地打你。”

小軍:“誰惹他了?我在跟別人聊天。”

母親:“馬伯伯可是個好人,他可能太累了,火氣大,你們一車調皮的孩子,吵吵鬧鬧,他不煩才怪,我敢說他對你沒有惡意。”

小軍不以為然,大聲喊道:“你就只替他說話,護著外人,而不把我當回事。”說著就氣沖沖地跑出去了。

母親這麼說,當然會使孩子生氣啦!孩子受了委曲,若父母再來講他的不是,袒護外人,這對他們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如,孩子由於糾察隊的粗暴、老師的偏心。鄰居的閒話等而和他們發生爭執,若父母不替自己子女辯護,反而替這些人說話,找理由,孩子能服氣嗎?

有些父母可能認為幫自己孩子,會把孩子寵壞,認為只有讓孩子去吃苦頭才是幫助子女做人的好方法,這種想法只會造成子女與父母的疏遠。

父母應像辯護律師一樣做孩子的維護人,辯護律師的職責是依法替被告洗清罪嫌或替他尋找可以減輕的情況,他們只是辯護,絕不鼓動犯罪。父母也應這樣,據理替孩子辯護,當然不能護短。這樣才能消除孩子的委曲。

●平定孩子的情緒

對於上例,母親應該表示很體會小軍的心情,如說

“馬伯伯怎麼能這麼對孩子說話,太使你難堪了。”

“難怪你生氣。”

“這簡直是侮辱。”

孩子聽了,情緒會得到緩和。等他的情緒經過一段時間乎定後,再做進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