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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很多父母主張以獎賞的方式規正孩子,劉餛輝教授認為:“鼓勵孩子改變缺點的方法,會比責罵來得有效。”

但是事實上,獎賞並不就是萬無一失,如果父母沒有斟酌好獎賞的質與量而濫加施用,結果不僅難達預期的效果,同時也會在孩子的人格發展方面留下不良的影響。

●別想買動孩子的心

有些父母常常會跟孩子說:“如果你考一百分,我就買機器人給你。”用酬賞的方式鼓勵孩子某種行為。這種做什麼事就給東西或金錢的獎賞方式,劉教授分析說,它容易養成孩子偏向功利主義的習性:

“到後來孩子每個行為。每個表現都只是純粹為了物質,沒有物質,他就會立即停止再做努力。”

劉教授建議父母應該要提升獎賞的層次,藉以避免有形物質獎賞的弊端。

當孩子有好的行為表現時,父母所給予的獎賞等於告訴孩子:“這種行為是對的,繼續!繼續!”頭幾次父母利用東西或金錢來獎賞孩子,是為了增強孩子對這種好行為的印象,接著父母就應該停止如此的獎賞,視這些行為是孩子應該遵行的,而漸漸地他也毋需依賴獎賞,卻能持續下去!

父母如果不提升獎賞的層次,孩子會長成怎樣的人格呢?劉餛輝教授說:

“那就是被動、欠缺動機一一凡事都要有目的才會去做。

這種性格自然會影響他將來與人相處的態度,他會以為利用金錢等物質都可以換取一切,甚至包括別人的心,因為別人也是一生如此待他的。這種溝通就難以坦誠了。”因此,父母在激發孩子某種行為之後,一旦達成目的,就要轉向另一要求的標準上,才能讓他在做完一件事之後,不會只想到獎賞;也才不以“獲得獎賞”作為所有行為表現的動機。

●做個好樣給孩子看

父母認為怎樣的行為才符合獎賞的條件,在訂標準時,無形中也教導了孩子辨別是非的原則和觀念。但對於什麼是對?什麼是鍺?正值學習過程中的孩子往往模糊不清,必須依靠父母的指示才能加以判斷。

大部分的父母都會同意,如果孩子的行為完全遵照他們的理想去做,絕對沒問題,他們也得意能擁有個聽話的孩子,卻很少有父母會去擔心可能因此養出個懦弱、沒有主見的孩子。

沒有主見、事事依賴的個性,往往是從小被要求順著人家意思去做而塑造出來的。前述中得意的父母一定不樂於見到孩子將來也是讓人牽著鼻子走的人,所以,聰明的父母不應該只是培養聽話的孩子,而更應培養有自己的判斷能力的孩子。

雖然父母已經有一套明確。周詳的是非標準,卻不必急著一朝一夕就把它們完全灌輸給孩子,父母、兄姐的“以身作則”事實上就是幫助孩子學習自己處理事情、自己解決問題的最佳參照了,日久之後,孩子自然也能在內心建立一套自己的價值標準。

劉教授說:“有時候讓孩子自己選擇行為的方向,是訓練他獨立判斷能力的好時機,如果家裡的人一向就是循規蹈矩的話,孩子的抉擇也不會偏失到那裡去,父母大可以不必專橫地替他決定。”

當孩子有了自己的判斷能力,獎賞就是用來尊重、支援他的意見,肯定他的行為。

●可以、不可以?孩子聽你

無論是獎賞或懲罰都有同樣的程式,首先是孩子的舉動已經表現出來了,父母也看到這樣的行為了,接著父母就要加以辨識這種行為是應該懲罰?還是獎賞?拿定主意之後再施行,最後要注意的是孩子接受的反應。

父母應該都知道,“獎賞”是強調接受孩子的行為,使他朝著同一方向進行,“懲罰”則是制止孩子的行為。如果獎懲不分的話,孩子對行為的認定和學習勢必跟著搖擺不定,無所適從了。

劉教授舉出一個例項說,某位太太帶孩子到朋友家作客,孩子回家時順手要拿走人家的玩具,這位媽媽當即的反應竟然

是對著別人說:“這孩子看到別人的東西就是喜歡!”至於孩子的行為到底是對?是錯?孩子根本收不到任何資訊,自然他還是我行我素了。

“對於孩子的行為,父母准許或否決的指示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幼小的孩子;如果父母的態度模稜兩可,好像是在稱讚,又好像是在責罵,讓孩子摸不著頭腦。又如何談得上遵循呢?”劉教授說。

●尊重孩子長大了

父母也許會發覺,儘管過去對孩子的獎賞很有一套,然而往往在孩子進入青春期時便面臨相當的考驗,以前孩子甘之若餡的獎賞,此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