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很好了。”各地區各大軍區機關和部隊根據“八條”命令及時制止了衝擊軍隊的猖狂活動。福州軍區請示軍委,要求把一些經常衝擊軍事機關的打砸搶分子集中到一個島上管制,葉劍英考慮到福州地處前線,從戰略需要出發,批准了他們的請示。但是,江青一夥對“八條命令”是一直反對的。“命令”下達沒有多久,他們就四處活動,鼓動各地“造反派”到處衝擊軍事機關,奪取武器彈藥。有些人竟然到三座門軍委辦公廳鬧事,矛頭指向徐向前,葉劍英等根據周恩來的指示及時制止了事態的擴大。
為了進一步解決穩定軍隊局勢問題,1967年2月6日,軍委碰頭會議轉移到西山,在葉劍英主持下繼續開會。葉劍英分析一些地區軍隊混亂的局勢,感到“八條命令”還不夠,也未完全落到實處,還要再規定幾條加以限制。他說:“軍委命令本來是九條,拿到中央文革討論,他們把黨委領導,不成立戰鬥組織的一條內容刪掉了。這些問題同他們就是講不通,免不了還有一場爭論!軍隊機關如果允許成立戰鬥組織,不就是允許奪權嗎?這個問題要進行辯論!”他和幾位老帥商量後,於2月8日以軍委名義發出通知:明令外出串連的人員,按期返回本單位,設在各地的聯絡站一律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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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浩劫(9)
隨後,葉劍英主持制定了《中共中央軍委關於軍以上領導機關文化大革命的幾項規定》(即七項規定),進一步規定了穩定軍隊的具體措施。2月10日,周恩來根據葉劍英提議召集有中央黨、政、軍負責人及中央文革小組成員參加的碰頭會,討論透過了這個規定,經毛澤東批准下發。葉劍英會上說:“本來八條一個檔案就可以解決問題了,現在搞了個七條,這些都是我們鬥爭來的!”這“七條規定”主要條文是:
“陸、空軍的軍以下單位,海軍基地以下單位一律不搞四大,堅持進行正面教育。絕對不準任何人、任何組織以任何藉口到這些單位進行串聯。”
“各級軍事領導機關一律不允許自下而上的奪權,不允許任何人、任何組織衝擊。”
“軍以上機關的文化大革命必須由黨委領導。不宜成立各種文化大革命戰鬥組織,已經成立的必須以行政單位進行改組。對黨委有批評建議之權,但不能代替、監督黨委和行政領導行使職權。”
“幹部是黨和人民的寶貴財富,認為只要是當權派,就一概打倒,是完全錯誤的。”
“要反對無政府主義、極端民主化、小團體主義、個人主義和主觀主義不良傾向。”
“八條命令”和“七項規定”相繼頒佈後,逐步消除了一些地區的混亂現象,保證了部隊的正常秩序,在一定程度上挫敗了江青、陳伯達、康生等人亂軍奪權的陰謀。葉劍英根據軍委的“命令”和“規定”,盡力解除浙江、成都、青海、新疆、西藏、南京、江蘇、山東、湖南、陝西、雲南、內蒙古、甘肅、廣西、廣州等地軍事機關和領導幹部被“造反派”圍困之災。
“全面奪權”的衝擊首先直逼中央,從1月中旬起,中央和國家領導人劉少奇、鄧小平、陶鑄、陳雲、賀龍等被取消出席中央政治局會議資格,處於“靠邊站”的地位。
這種非常狀態是建國以來所未有的。為了在非常狀態下能繼續保持一種相當於中央政治局會議的形式,以便於處理和決定黨和國家經濟工作,周恩來提出了“碰頭會”的辦法。他於2月2日,致信陳伯達、江青並中央文革小組:“一、提議今後每星期一、三、五晚10時起在釣魚臺開碰頭會,以文革(小組)為主,我參加討論形勢和政策及有關檔案草案,其他有關同志按問題性質臨時通知參加。”“二、提議今後每星期二、四、六下午3時半在懷仁堂或國務院會議室開碰頭會,以常委四同志(周、陳、康、李)為主,副總理(陳、李、譚、聶、謝)和劍英參加,務請文革江青同志或指定的同志參加,分別討論黨政一些業務問題。”
這樣,葉劍英在參加主持軍委的一系列會議的同時,經常出席周恩來主持召開的“碰頭會”(實際是中央政治局碰頭會)。1967年2月11日,周恩來在中南海主持召開中央碰頭會(即懷仁堂會議)。
懷仁堂會議室裡,長方形會議桌中間坐著周恩來總理,一側坐著軍委副主席葉劍英、陳毅、徐向前、聶榮臻和國務院副總理譚震林、李先念、餘秋裡、謝富治等,另一側坐著中央文革成員陳伯達、康生、張春橋、姚文元、王力等。兩軍對峙,陣壘分明。在這次會上,本來的中心議題是“抓革命,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