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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復措施;而對汙染嚴重的則全部換土。如原武漢農藥廠廠區這片約16萬平方米的土地,修復工程預計耗資2。32億元;因為要挖走原來被汙染的土壤,這這裡的汙水進行處理;然後才是土壤修復和場地平整等。我與朋友開玩笑,這武漢農藥廠有沒有幾個億的貢獻呀;現在卻要政府為它們買單。

再看武漢市投資24億元對礄口古田化工區的受汙染土壤及地下水進行修復,就知道我們為這些當年的債投入的確不小。如果我們從投入產出的概念出發,就知道投入的依據不能滿足;因為這是企業的汙染,用它們的環保費夠嗎。可以說那可真的是當年揀芝麻,而現在丟的可是西瓜呀。為什麼我們的政府不計成本來投入,因為房地產才是真正的動因。如礄口古田化工區可騰退土地270萬平方米,但部分土壤汞、鉛、砷等重金屬含量超標;如果將這土地治理好,幾十億的回報就馬上到手了。如果不是房地產的暴利,我們社會還能有誰會為這些舊債買單;根本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們這還債也是急功近利的表現。

在這樣還債的社會環境裡,我們竟然還不斷有人重複這樣的錯誤;如我老家本來是一個蔬菜區,可當地政府硬要引進球團礦廠;當時徵地拆遷的是我小學的同學,而我當時正好在武鋼;於是極力阻礙這事。我說這事恐怕不到十年你們就會後悔,因為這不是一個可迴圈的生態專案。然而他們說我引進的農業生態專案投資太分散,遠沒有這一個專案就是多少億的投資;於是我介紹的生態農業專案全部被拒絕,因為他們要一門心思搞這個大專案。這話還真的被我說中了,現在連老百姓都說這是個害人蟲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