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天下第一毒舌啊!就我這種水平,也只能說說粗話,比起人家那種轉悲劇為喜劇,變完美為笑話的境界,我還差得遠啊!瞧瞧人家,做完英雄之後,還能讓被救的人不但不感激,反而破口大罵,嘖嘖,這強度,這境界……”
秦秣無言了,極度懷疑孔哲是想暗示什麼。
難道孔哲的意思是,方澈已經偉大到為了不讓她感激過度,所以故意破壞自己形象的程度?
這種猜測,簡直就是驚悚!
秦秣抱著小土狗,轉身就走。寧願相信方澈是個邏輯混亂的暴徒,也無法相信方澈會有那種細膩的溫柔心思。
回家的時候,秦雲志第一個尖叫了起來:“二姐!你帶回來一隻流浪狗!”
秦雲婷皺眉:“你淋雨了嗎?怎麼衣服皺巴巴的,還有的地方破了?你碰到什麼老同學?你們不知道要躲雨嗎?”
秦秣身上有多處擦傷,不過都不嚴重,她只是塗了些碘酒,也沒怎麼管。
秦雲婷不等她回話,看到她身上的擦傷,面容更是嚴厲起來:“秣秣,你說實話,你究竟做什麼去了?”她一邊說著話,一邊就拉住秦秣上上下下地仔細打量,“你怎麼受傷了,這裡,這裡……”說著說著,秦雲婷抿住雙唇,眼眶卻微微泛紅。她不再說話,只是晶亮的眼睛讓人心都柔軟。
秦雲志也悄悄湊過來,伸手輕輕一碰秦秣的傷處,然後又觸電般縮回手,眼睛瞪了起來:“二姐,誰欺負你了嗎?是那個混蛋?告訴我,看我去教訓他!”
“閉嘴!”秦雲婷抬手又敲了秦雲志一個腦瓜崩,“秣秣……”
“呵呵,我沒什麼,只是為了救這隻狗,摔了一跤而已。”秦秣溫和一笑,動作輕柔地撫摸著懷中小狗的短毛,忽然有種一顆心落地,渾身安詳喜樂的感覺。原來在不知不覺中,她已經接受了這個家庭,原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這個家,已經是她溫暖的源泉了。
千年前的秦家大宅只有森嚴等級,千年前的秦陌只有玩世不恭。
而秦秣,已經不在千年前了。
這一瞬間,她的心中竟升起了一絲慶幸。
穿越,真的不是災難。
斷卷·絮語
故事寫到這裡,我的筆鋒頓下,才忽然發現,原來可以斷捲了。.
以前喜歡寫個卷末語,可是有讀者會問,卷末語都出來了,故事結束了嗎?
我瞪大著眼睛,小心臟一跳一跳——結束?哪裡有?沒這麼快吧?我還沒寫過癮呢!
其實構造一個故事,最先沉迷的,肯定是作者。我會愛上我的主角,隨她悲而悲,隨她喜而喜。我也會喜歡一些配角,希望他們的形象通通豐滿,希望他們可以不只是背景板,而是一些實實在在的,能讓人印象清晰的“人”。
這個故事來得突然,我投入的也很突然。就像是走在小路上,忽然因為一朵小花而停下腳步,我從花兒裡,看出了一個世界。這個世界未必有多麼宏大,但她可以像這朵小花,是歡快的,馨香的,嚮往陽光的,也是敢於承受風雨的。
我其實是個木訥的人,但不知怎麼,卻寫過一些色調淺藍的憂鬱故事,想要跳出去,其實不是那麼容易,卻又這麼簡單。
風格這種東西,是我一直追求的,也是我總想打破的。我害怕定式,那會使我難以進步,我也害怕奇想,那會使我難以掌控。可是想要突破,就總要邁出這一步,而怎麼掌握這其中的度,需要經驗,需要反覆思考,也需要不斷調整。至少,我不是天才,在我的經歷中,寫小說沒有捷徑,只有積累。
厚積薄發,也許我還沒到這一步,但我會不斷努力。
相比較起我的第一部小說,我想我還是有所提高的,至於究竟能不能突破,我只能期待,卻還不敢定論。
這些囉囉嗦嗦的話,也只是我斷卷之時忽有所感,與正文無關。如果朋友們有耐心能看到這裡,那麼小墨萬分感激。我沒有學會超脫,我是凡人,是俗人,希望得到支援,這會使我更有動力。
我曾經想過,寫小說可以僅僅只為了自娛,可後來還是發現,其實我並不是那麼耐得住寂寞的。自娛,很需要勇氣,一個人自得其樂久了,時間都會將人啃噬得恐慌。工作之餘,如果還有一些愛好能與人分享,那真是一種萬分美妙的感覺。
我會發現,我不是一個人,我的嘮叨居然有人願意聽,我的幻想能夠流淌,我無法不感激。
故事的下一卷就要開始,秦秣會自己走入她的新世界,我會跟隨她,一起去看她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