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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這些年我一直不願意回想從前,因為從前的所有東西對我來說都是痛苦。

於是我不喜歡回憶,漸漸的讓自己麻木,把過去一切全盤忘記。

現在的我,只信現實,只信自己。

她的死讓我有一種清醒的感覺。

清醒後,我不再一味守著吳瓊。

我選擇離開,離開這個城市,選擇心理學作為專業,重新開始。

那時我想,若我一日有成,可以親手開啟吳瓊的心結,也是好事。

六年過去,我在心理學界小有成就,但吳瓊畢竟沒有用到我。

他已經好了。

他從我給的那場噩夢裡走出來,去結婚生子,比我的重新開始更為徹底。

這樣也好。

我再沒有負擔。

第 4 章

我一直以為這個世界很大,大到不可想象。所以若你誠心想要避開一個名字一個人,你便真的可以讓那個人徹底遠離你的生活。

可是現實和理想永遠有差距。

就好像我以為我這輩子都不會再遇到方初,可回到這城市才幾個小時,我便聽到那個人的聲音。

如果可以,其實我是很想避開的。

可王路那個混蛋,居然在我回來後的第一時間便和方初聯絡。

於是在吃完飯剛回到住處的時候,我接到他的電話。

他的聲音是慣有的慵懶,他說錢淺,你終於回來了。

不知道是不是錯覺,我聽他說這些的時候,居然很有點咬牙切齒的意思。

這孩子,還在恨我嗎?

我以為他一早已經忘記了錢淺是誰。

能被人恨也是好的吧?

至少說明他還記得你。

有時候恨比愛更強烈,於是也就更持久。

如果想讓一個人一直記得你,那麼,就讓他恨你吧。

我覺得自己在做廣告。

放下電話很長時間我都彷彿還能聽到他的聲音。

說實話,聽到他聲音的那一刻,我的手是抖的。

方初在我心裡,是個特別的存在。

畢竟,我曾那樣真心地愛過他。

可是愛過又怎樣?我這輩子唯一愛過的這麼一個男人,也是我親手把他拋棄。

那樣驕傲的一個人,從來不曾被人甩,咬牙切齒一點都不過分,我覺得這個時候就算他拎著把刀子衝過來把我殺掉,我都不會意外。

我見識過他修理人時的暴戾,快,狠,準,毫不留情。

那個時候,他不是王子,而是惡魔。

衝一杯咖啡,點一支菸,夜色瀰漫。

院子裡的蓮花燈光線昏黃,細雨濛濛,一切彷彿一場大夢。

回來的第一天,我覺得一切都像做夢。

王路發資訊過來,提醒我明早九點報到,校長會親自接見我,迎接我的,還有一場記者招待會。

把資料翻出來再過一遍,確認沒有疏漏,我開啟msn,Daniel居然線上。

賓州那邊是上午,這個時間,他應該剛起床。

看到我,訊息馬上發過來,他說Joy,已經到了嗎?是否順利?

“還好,除了一直下雨,一切還算滿意。”

“我昨天去研究院看望Charles,老頭子不停說沒了你這邊空了好多。”

“沒了我地球一樣轉。”

“可是沒了你,我感覺自己的生活失去焦點。”

“Daniel,你的目光調錯了焦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