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我一直不願意回想從前,因為從前的所有東西對我來說都是痛苦。
於是我不喜歡回憶,漸漸的讓自己麻木,把過去一切全盤忘記。
現在的我,只信現實,只信自己。
她的死讓我有一種清醒的感覺。
清醒後,我不再一味守著吳瓊。
我選擇離開,離開這個城市,選擇心理學作為專業,重新開始。
那時我想,若我一日有成,可以親手開啟吳瓊的心結,也是好事。
六年過去,我在心理學界小有成就,但吳瓊畢竟沒有用到我。
他已經好了。
他從我給的那場噩夢裡走出來,去結婚生子,比我的重新開始更為徹底。
這樣也好。
我再沒有負擔。
第 4 章
我一直以為這個世界很大,大到不可想象。所以若你誠心想要避開一個名字一個人,你便真的可以讓那個人徹底遠離你的生活。
可是現實和理想永遠有差距。
就好像我以為我這輩子都不會再遇到方初,可回到這城市才幾個小時,我便聽到那個人的聲音。
如果可以,其實我是很想避開的。
可王路那個混蛋,居然在我回來後的第一時間便和方初聯絡。
於是在吃完飯剛回到住處的時候,我接到他的電話。
他的聲音是慣有的慵懶,他說錢淺,你終於回來了。
不知道是不是錯覺,我聽他說這些的時候,居然很有點咬牙切齒的意思。
這孩子,還在恨我嗎?
我以為他一早已經忘記了錢淺是誰。
能被人恨也是好的吧?
至少說明他還記得你。
有時候恨比愛更強烈,於是也就更持久。
如果想讓一個人一直記得你,那麼,就讓他恨你吧。
我覺得自己在做廣告。
放下電話很長時間我都彷彿還能聽到他的聲音。
說實話,聽到他聲音的那一刻,我的手是抖的。
方初在我心裡,是個特別的存在。
畢竟,我曾那樣真心地愛過他。
可是愛過又怎樣?我這輩子唯一愛過的這麼一個男人,也是我親手把他拋棄。
那樣驕傲的一個人,從來不曾被人甩,咬牙切齒一點都不過分,我覺得這個時候就算他拎著把刀子衝過來把我殺掉,我都不會意外。
我見識過他修理人時的暴戾,快,狠,準,毫不留情。
那個時候,他不是王子,而是惡魔。
衝一杯咖啡,點一支菸,夜色瀰漫。
院子裡的蓮花燈光線昏黃,細雨濛濛,一切彷彿一場大夢。
回來的第一天,我覺得一切都像做夢。
王路發資訊過來,提醒我明早九點報到,校長會親自接見我,迎接我的,還有一場記者招待會。
把資料翻出來再過一遍,確認沒有疏漏,我開啟msn,Daniel居然線上。
賓州那邊是上午,這個時間,他應該剛起床。
看到我,訊息馬上發過來,他說Joy,已經到了嗎?是否順利?
“還好,除了一直下雨,一切還算滿意。”
“我昨天去研究院看望Charles,老頭子不停說沒了你這邊空了好多。”
“沒了我地球一樣轉。”
“可是沒了你,我感覺自己的生活失去焦點。”
“Daniel,你的目光調錯了焦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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