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抬頭正好對上她幸災樂禍的奸詐笑容,我憤怒地奮筆疾書:「為了錢,我忍了!」
「喲呵,這叫什麼?大義滅親麼?可憐的娃!」她回。
「哎,你會不會用詞啊!我這叫為了生計豁出去了!說起來咱老闆大人比我可憐多了。我麼,要是實在受不了了,大不了拍拍屁股走人,咱老闆不行,可能還一輩子脫離不了苦海,汗!」
我朝夏宓兒搖頭擺腦做了個鬼臉,又指指她背後的“禁宮”,表示無可奈何愛莫能助。
夏宓兒忍笑衝我豎起個大拇指,然後大義凜然地一抹脖子,趴回桌上開始幹活。
我差點笑抽了,這丫頭是在告訴我必要時候她可以與我同生共死。哪有這麼嚴重啊!
不過我家宋颯老闆確實可憐。自從上次我們爭吵,不小心暴露我們的“奸|情”以後,老闆娘為防範於未然,特地從倉庫裡搬了張辦公桌放在經理室老闆桌的對面,天天準時上公司報道,開始了監視奸|情的生涯。凡是一切需要接觸女同志的工作,都不許老闆再接觸,只能由她接手。這樣一來,老闆就如同一隻被關在金絲籠裡的金絲雀,再也沒了人身自由。
對此,我一直抱著旁觀者的姿態,對老闆只同情不擔心——每個人的道路都是自己選的,要論起來,老闆辛苦的同時又何嘗不是另一種幸福?最起碼老闆娘是愛他在乎他的,且沒有大吵大鬧鬧離婚,也沒有對我進行很嚴重的人身攻擊,否則這才是失了老闆辛苦經營的成果和男人的面子。況且,男人麼,犯了錯就是該受到懲罰,現在已經不是舊社會了!
其實吧,我和老闆的事情很簡單。
宋颯和老闆娘是青梅竹馬一個大院長大的發小,打從孃胎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