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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掉頭就走。

洛雄一看就知道我出了事,忙把我拉進裡屋,關上門。我把事情粗略地說了一遍,便向他說出了我想去這個裂谷的計劃。我倒是不擔心我只身一人到不了那裡,我憂慮的是,我到了那兒也無非是餓死或喂狼。我很需要一個得力助手,尤其是像洛雄這樣的“萬事通”。可是事到臨頭,我卻無法說出口,我身負重罪,更何況我有什麼權利去為難洛雄,拆散一個美滿幸福的家庭,讓其骨肉分離呢?我思量再三,終於決定把這個想叫他一起去的請求憋在肚子裡。

“好了,洛雄,我就是來向你告別的,我要走了。”我艱難地說,“保重。”

“要走一起走,”他倏地開啟門,朝他妻子喊道:“慧珍,把家裡的現金全部他媽的取下來,別問了,快去。”

慧珍是一個很開朗活潑的女人。臉上有幾粒可愛的雀斑,五官秀挺,有點俄羅斯人的氣質。常跟他的丈夫打打鬧鬧,但同時又對她百依百順。有時候愛耍點小心眼,結婚前天天賭氣、撒嬌,是一對歡喜冤家。她的個性中有男子漢的剛強,做起事來雷厲風行,快人快語,極為爽直,她不像其他女子那樣動不動就方寸大亂,慌作一團,她遇事比許多沒出息的男人要來得堅忍和沉著。此刻,她似乎早已明白他丈夫命令似的話語中意味著什麼,她堅定地看了我們一眼,就匆匆上樓去了。不一會兒,就把一疊鈔票放在我的手中。一邊轉過頭對她的丈夫說:

“你跟師傅一塊去吧,缺錢了想辦法讓我知道。”

我們正要出門,洛雄十二歲的女兒禹珠(我取的名字)卻拉住了他的手:“爸爸,你跟刁伯伯去幹嘛啊?”

洛雄像被什麼重物當頭一擊,他公牛般的身軀不禁抖了一下。

我的心一陣酸楚,於心不忍了,便再次勸洛雄留下。洛雄把禹珠一把抱在臂彎裡,用他那滿下巴的胡碴刺了刺小女孩柔嫩的臉蛋,父女倆開心地笑著。這時,慧珍走過來,將禹珠抱了過去,她用眼神向他的丈夫示意,不要再遲疑了。

我們這就飛身趕往廣州。

洛雄把兔肉燉好了。一大塊一大塊地盛在一個鋁鍋裡,端到桌上。一個藤條編成的簍子裡是不計其數的野莓,那是洛雄在打獵的間歇時順手採的,他出去打獵只要見到好吃的,總不會放過。並且他也知道哪兒有這種好吃的。因此,他們幾個月間,除了吃到足可滿足口腹之慾的野味外,還嚐了不少蘑菇、蕨菜和野莓。

“簡貴後來怎麼樣了?”方孝祥嘗著酸甜可口的野莓,加上全身心地沉浸在故事中,不覺有出谷之意了。

“他怕是一輩子都出不了牢門了。那天,他為了報答我的情義,甘願提槍為我去頂罪,想把襲擊警察的罪名攬在自己身上,好放我自由。誰知在證據面前,他的理論不攻自破,首先程超就出來指認,說開槍的人是我刁榮,而不是他;其次,他被法醫檢查出是個近視眼——以當時的距離,加上慘淡的夜色,他恐怕連一頭大象都看不見,更別提還要舉槍射擊一個行進中的人了。哈哈哈,你看,命運多像是水性楊花的女人,你休想掌控。當初,我為了保全他,後來,他為了保全我,可結果呢,一個在班房裡蹲到死,另一個亡命天涯,生不如死,哈哈哈……”

在空曠的石洞裡,綿綿無盡的迴音,加上他的笑聲本來就令人戰慄,那既陰冷,又高亢的聲調聽起來能讓人後背直冒冷氣。

刁榮吃東西時,無論多餓都很有節制,在節奏上細嚼慢嚥,不緊不慢,閒適而不免做作。洛雄呢,一到開飯的時節,就很少說一句話,只管埋頭吃喝,不管吃什麼,總是大把大把地往嘴裡塞,沒嚼幾下就囫圇吞掉。他的飯量大得驚人,不過話說回來,他的塊頭也絕不含糊——在飯桌上,刁榮看起來就像是他即將開涮的主食。

“程超是怎麼知道簡貴藏在你家裡的,”方孝祥接著問,“還有,他帶人來抓簡貴之前,以故人的身份來你那兒坐了一會兒,這是什麼意思?”

“我不知道他是什麼意思。但我知道是另有小人向警方舉報。洛雄費了一個多月時間才查清楚這件事的原委——紅眼脫不了干係。”

“紅眼?”

“狗孃養的東西。”洛雄在桌上敲了一拳。

“我記得有一天,家裡高朋滿座,我的幾個徒弟還有‘澳娛’的幾個老總也都在,聚會散場後已經很晚了。我去看簡貴時,他神色慌張地跟我說,院子裡有個鬼鬼祟祟的年輕人看到了他——他當時正倚在視窗,想透透氣。然後他又把那個年輕人如何如何地跟我說了一通,我說沒關係,那是在楊戩門下學藝的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