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霸氣不同,蓋茨在最初的商業運作中考慮的首先不是暴利,而是建立新的行業標準。為此他甚至不惜使用廉價甚或免費的方式來獲得市場份額。他的創業盈利模式簡而言之就是讓更多的人在最短的時間內使用他的產品“上癮”,而後他便用相對的高價位來收回相應的投資並坐享緊隨其後的暴利。
在研究為電視機提供一張裝有Web瀏覽器和其他內容的DVD盤的WebDVD小組與蓋茨對話時,蓋茨即使他不同意人們對DVD功能的分析,他也剋制了自己出名的脾氣。他說“請指教”,過了一兩分鐘,他就中斷談話,要求“把技術細節的報告送給我”。雖然DVD不是微軟的核心業務,蓋茨也希望在這一領域獲勝。
小組成員認為,每張10塊錢的版稅過低。“為什麼要標更高的價?”蓋茨問。下屬解釋說,從他們放進盤裡的東西來看,10塊錢的版稅很難賺到錢。蓋茨的臉色嚴肅起來。他們沒有看清楚整個畫面。“我們的戰略目標是使Windows CE(微軟推出的用以操縱手持計算機裝置的作業系統)標準儘可能普及到每個地方。在今後幾年裡我們可以不賺錢。我們第一次推出MS…DOS的時候也不曾賺錢。如果靠10塊錢就能開啟市場,那麼就去做吧。” 這就是蓋茨所追求的盈利模式。
當他在被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和司法部的反托拉斯小組調查多年後,他為自己辯解道“在個人電腦出現之前,電腦業的結構和現在有很多的不一樣。當時大家都束手無策。因為只要買的是DEC、IBM、惠普或別的牌子的電腦,你用的軟體就只能在這種電腦上執行。”
對於比較粗心的觀察者來說,個人電腦的商業前景仍在霧裡雲中。儘管新的IBM的PC在市場上賣的很好,其他幾種競爭型號也在銷售。但是沒有任何計算機能夠與其他計算機互相相容,於是微軟忙於將版本稍有不同的作業系統DOS和程式語言BASIC賣給每個硬體廠商。它的產品深藏在電腦的作業系統或其程式語言內部。
蓋茨認為正是自己的努力則終結了這種狀況。“微軟的想法正是在這些電腦之間可以實現軟體通用,其原因在於:若非如此,當你希望執行大量的程式時,你就必須買很多臺電腦,幾乎是幾百萬臺電腦。所以,電腦的程式必須便宜,而且也要做到不必除錯就可以在各種不同機型上面執行。個人電腦業界的目標,就是要每一家公司競相做出最方便、速度最快、價格最便宜的電腦。這對於消費者是一大福音,它也會激發起一個很大的軟體市場。”
於是,蓋茨就確定了自己創業的盈利模式,一眨眼間微軟這個名字大多數美國人都變得耳熟能詳了。1982年,公司還沒有公開上市,當年收入為3200萬美元。當然,他和IBM有關建立作業系統的合同給了這個小公司某種合法性。而IBM的崛起則讓這個小公司在作業系統的行業標準確立上有了先發的優勢。
軟體業一次又一次試圖用蓋茨的手段來保護他們的軟體。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大多數公司仍把非法複製作為開拓市場的手段,包括微軟。那些揮舞著大棒的,都是為了已經成功地確立了市場地位的產品。後來,微軟IE瀏覽器名目上是免費模式,但其與聽憑非法複製的性質是一樣的,都是為了搶佔市場,確立市場的霸主地位。可以說,今天軟體業的許多遊戲規則都是微軟自己制定的。
蓋茨還把這個盈利模式拓展到了臺式計算機更為寬廣的領域裡。在針對人們提出的微軟在桌上型電腦領域裡能夠取得多大限度的發展這一問題時,蓋茨的回答是:編制可在更多種類的計算機上使用的軟體,這些計算機將用在住宅、汽車甚至錢包中。
在他的構想中,人們可以在微軟公司存取錢款,在微軟公司預約旅遊,從微軟公司購買音樂製品,在微軟公司讀書評,在微軟公司的頻道上看有線電視。人們也許會發現自己在工
作、購物和娛樂時常常要和微軟公司打交道。最終,一種以視窗為基礎的家庭控制系統也許甚至會關閉臥室中的電燈。
蓋茨的家人和朋友們也許已經習慣了蓋茨爭強好勝的性格,理解他在這個偉大夢想上的苦心孤詣。但計算機業的很多人卻不買他的賬。網際網路上有一些專門謾罵蓋茨的站點,一些律師事務所專門找他的麻煩,對蓋茨的指責不僅僅是因為他的成功,而是由於他試圖不公正地、也許是非法地運用微軟在桌面作業系統上的壟斷優勢,進一步控制從文書處理到電子資料表、從環球網瀏覽器到內容的一切領域。微軟正把它的Internet Explorer瀏覽器以及Mic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