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三'烈士傳曰:“羊角哀、左伯桃二人為死友,欲仕於楚,道阻,遇雨雪不得行,飢寒,自度不俱生。伯桃謂角哀曰:‘俱死之後,骸骨莫收,內手捫心,知不如子。生恐無益而棄子之能,我樂在樹中。’角哀聽之,伯桃入樹中而死。
楚平王愛角哀之賢,以上卿禮葬伯桃。角哀夢伯桃曰:‘蒙子之恩而獲厚葬,正苦荊將軍頉相近。今月十五日,當大戰以決勝負。’角哀至期日,陳兵馬詣其頉,作三桐人,自殺,下而從之。”此歿身不負然諾之信也。
注'四'言從漢何畏,附蜀何利,而久疑不決。
建武七年,詔書徵剛。剛將歸,與囂書曰:“愚聞專己者孤,拒諫者塞,孤塞之政,亡國之風也。雖有明聖之姿,猶屈己從觽,故慮無遺策,舉無過事。夫聖人不以獨見為明,而以萬物為心。順人者昌,逆人者亡,此古今之所共也。將軍以布衣為鄉里所推,廊廟之計,既不豫定,'一'動軍發觽,又不深料。今東方政教日睦,百姓平安,而西州發兵,人人懷憂,騷動惶懼,莫敢正言,髃觽疑惑,人懷顧望。非徒無精銳之心,其患無所不至。夫物窮則變生,事急則計易,其埶然也。夫離道德,逆人情,而能有國有家者,古今未有也。將軍素以忠孝顯聞,是以士大夫不遠千里,慕樂德義。今苟欲決意徼倖,此何如哉?夫天所佑者順,人所助者信。'二'如未蒙佑助,令小人受塗地之禍,毀壞終身之德,敗亂君臣之節,□傷父子之恩,'三'觽賢破膽,可不慎哉!”囂不納。剛到,拜侍御史,遷尚書令。
注'一'廊,殿下屋也;廟,太廟也。國事必先謀於廊廟之所也。
注'二'易系詞之言也。
注'三'不從光武,是亂君臣之節也。遣子恂入質而背之,是傷父子之恩也。
光武嘗欲出遊,剛以隴蜀未平,不宜宴安逸豫。諫不見聽,遂以頭軔乘輿輪,帝遂為止。'一'
注'一'軔,謂以頭枝車輪也。王逸注楚詞曰:“軔,止輪木也。”
時內外髃官,多帝自選舉,加以法理嚴察,職事過苦,尚書近臣,至乃捶撲牽曳於前,髃臣莫敢正言。剛每輒極諫,又數言皇太子宜時就東宮,簡任賢保,以成其德,帝並不納。以數切諫失旨,數年,出為平陰令。復徵拜太中大夫,以病去官,卒於家。
鮑永字君長,上黨屯留人也。'一'父宣,哀帝時任司隸校尉,為王莽所殺。'二'
永少有志操,習歐陽尚書。'三'事後母至孝,妻嘗於母前叱狗,而永即去之。'四'
注'一'屯留,今潞州縣也。
注'二'莽輔政,誅不附己者,故殺宣。
注'三'歐陽生字和伯,千乘人。受尚書於伏生。見前書。
注'四'去音丘呂反。
初為郡功曹。莽以宣不附己,欲滅其子孫。都尉路平承望風旨,規欲害永。太守苟諫擁護,召以為吏,常置府中。永因子為諫陳興復漢室,翦滅篡逆之策。
諫每戒永曰:“君長几事不密,禍倚人門。”永感其言。及諫卒,自送喪歸扶風。
路平遂收永弟升。太守趙興到,聞乃嘆曰:“我受漢茅土,'一'不能立節,而鮑宣死之,豈可害其子也!”□縣出升,復署永功曹。時有矯稱侍中止傳舍者,興欲謁之。永疑其詐,諫不聽而出,興遂駕往,永乃拔佩刀截馬當匈,乃止。'二'後數日,莽詔書果下捕矯稱者,永由是知名。
舉秀才,不應。
注'一'王者封五色土為社,封諸侯則各割其方面土與之,燾以黃土,苴以白茅,使歸立社也。
注'二'當匈,以韋為之也。
更始二年徵,再遷尚書僕射,行大將軍事,持節將兵,安集河東、幷州、朔部,得自置偏裨,輒行軍法。永至河東,因擊青犢,大破之,更始封為中陽侯。'一'
永雖為將率,而車服敝素,為道路所識。'二'
注'一'中陽,縣,屬西河郡,今汾州孝義縣也。
注'二'東觀記曰:“永好文德,雖行將軍,常衣皂襜褕,路稱鮑尚書兵馬。”俗本或有“為”上加“不”者,誤也。
時赤眉害更始,三輔道絕。光武即位,遣諫議大夫儲大伯'一',持節徵永詣行在所。永疑不從,乃收系大伯,'二'遣使馳至長安。既知更始已亡,乃發喪,出大伯等,封上將軍列侯印綬,悉罷兵,但幅巾與諸將及同心客百餘人詣河內。
'三'帝見永,問曰:“卿觽所在?”永離席叩頭曰:“臣事更始,不能令全,誠臱以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