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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這位大爺還是個處呢。”

兩位舞女花枝亂顫,水生物般浮游在路陽身上,“大爺,今晚買了我吧。”

另一位說:“大爺,也買了我吧。”

滬森往桌上扔了一疊錢,“你們兩個我們買了,陪我們跳舞去。”

舞女歡欣鼓舞的收起錢,嘻嘻哈哈的拖路陽往舞池裡走。

路陽被煩的不行,一臉認真的對滬森說:“滬森,你要對淑慧好啊。”

滬森隨口應道:“知道了,知道了,路少爺,我來替你疼她。”

跳完了舞,四人又回到座位上廝混喝酒至半夜,這才跌跌撞撞的互相摻扶著住到舞廳樓上的房間裡。

酒醉的路陽在樓梯上絆了一跤,嘟囔著:“滬森,你變壞了,不潔身自好了,你就是個壞蛋,是個壞蛋。”

滬森伸手想扶他起來,自己卻被拉到地上,後來怎麼回的房間,兩人再也沒想起來。

滬森醒來時,窗明几淨,枕頭邊上的舞女仍在做著美夢。他拿起自己的物品出了房間,沒有去尋覓路陽,獨自走到餐廳吃了午飯,然後趕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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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明回來了。他從酒吧往沂家打了電話,現在他成家了,凌菲也快結婚了,再不像以前,需要處處避嫌。

北方春天的真正到來,以連續一個禮拜的春雨為開端,從滬森離開北方的那天開始下,下的人心都潮溼了。天氣不好便有了懶惰的藉口,凌菲除了去學校上課,其它時間以身子不舒適為由把自己關在家裡。

梓慕來看過她兩次,但來沂家的次數沒有以往勤了,倒不是他對凌菲的感情發生了變化,而是林祥雨有意讓他來打理公司的事務,上一輩人都老了,小輩們都已長大成人,子承父業,是從古至今不變的傳統。

可梓慕對生意上的事缺乏熱情,一方面他對商圈的爾虞我詐感到厭倦,另一方面他答應了凌菲去澳洲,過男耕女織的清靜生活。他向父親提出他的看法,祥雨反問他:“你讓我去找誰來接我這個班呢?我是有兒子的人,梓慕,你天資高又有能力,不要讓爸爸失望了。”

三番五次,祥雨都如此回答。梓慕知道和凌菲交往這件事上,父母已做出退步,再強扭著不願接管家族生意,有些得寸進尺。他和凌菲商量,凌菲理解他的難處,安慰道:“你就先處理著吧,去澳洲不急,我們以後有的是時間。”

梓慕念念不忘他對凌菲的承諾,說:“哪能說話不算數呢?”

凌菲對他溫柔的笑,“世上的事,怎有事事順心的道理,我們退一步,老天爺就退一步,找個折中的辦法吧。”

兩人想來想去,決定另找一套公寓,好結婚後搬出去住。梓慕託朋友打聽到市郊有塊僻靜的住處,今日天氣開晴,凌菲也逐漸從滬森的影子裡走出來,於是梓慕開了車,帶凌菲和茯苓一同去看看。

凌菲對房子很滿意,雖然離市中心有些車程,但公寓收拾的乾淨溫馨,裡面鋼琴、浴缸、酒櫃都有,算上茯苓,三個人住是足夠了。據說以前的女主人也愛畫畫,所以有一間單獨的畫室,並且公寓還帶個院子,凌菲可以自由的種些花草。

梓慕牽著她的手,在房子旁邊的公園散步,天氣陡然溫暖起來,公園裡的迎春花一夜間都開了,在河畔旁垂下曼妙的枝條,像戴滿黃色小花的大姑娘的辮子。

走到石拱橋上,凌菲身上出了汗,脫下蒲公英黃的薄大衣,單穿著一件象牙白的緊身圓領開司米毛衣,毛衣上彆著梓慕送的綠色樹葉胸針,甚是應景。

梓慕瞥見她的脖子上戴的是一個心形的玉墜,便問道:“菲兒,我送你的項鍊不喜歡麼?”

凌菲笑了,梓慕不時會孩子氣,他常擔心他送的飾物凌菲會不喜歡;把凌菲捧在掌心裡寵著。

“梓慕,我喜歡那條項鍊,可那麼貴重的東西戴在脖子上,我害怕不小心掉了。”

“我喜歡看你戴我送你的東西。”

凌菲眨了眨眼睛,“我知道。”

梓慕遲疑著,但又忍不住問道:“你現在戴的這條項鍊是誰送的麼,我看你格外中意這個玉墜。”

周滬森千里迢迢來找凌菲,他不知道凌菲有沒有徹底將他忘記,他很擔心自己會失去她。凌菲猜到他想歪了,定是吃醋了,解釋道:“這條項鍊是和我一個朋友一起買的,他是夜色酒吧的老闆,叫秋明,我十五歲時就認識他,說起來有十二年了,去年冬天他回老家結婚前,我們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