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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所以比較關注解決已婚青年的實際困難,較少空洞乾癟的政治說教。《人民日報》發表的《編者按》強調了“隨著有些下鄉知識青年年齡的增長,需要引導他們正確地對待和解決婚姻問題”的重要性。同時指出:鼓勵下鄉知識青年帶頭實行晚婚,對改變早婚這種舊的風俗習慣,是個有力的推動。在青年們結婚以後,要教育他們認真搞好計劃生育。雖然這篇指導性文章仍兼顧到實行晚婚的必要性,但從1974年起,知青婚姻政策的重心顯然轉向了鼓勵青年在農村結婚。

1976年上半年,是極左派活動最猖獗的時候,也是知青工作受其影響最嚴重的一段時間,國務院知青辦對地方部門提出:“###搞拔根,你們就是搞紮根,這就是對著幹。”青年在農村“紮根”必須解決婚姻家庭問題,換言之,解決了婚姻家庭問題也就邁出了“紮根”的關鍵一步。至此,一個本來屬於個人私生活範疇的問題被居心叵測地與“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運動的政治目標緊緊聯絡在一起,極左思潮披靡所至,知識青年在農村成家立業的舉動得到更積極的支援和大力宣傳。

綜上所述,“###”期間知青婚姻政策是有明顯變化的,前期政策以提倡晚婚為中心,主要是基於國家經濟建設、推進計劃生育的需要,以及下鄉知識青年普遍生活狀況的考慮,應該說還是比較務實的;後期政策轉向積極鼓勵青年在農村結婚,與其說是為了適應大批青年步入婚齡的現實需要,不如說是受到極左派領導人政治行為有力牽制的結果。從1974年的“批林、批孔”運動,1975年的學習“無產階級專政條件下繼續革命”理論的運動,到1976年的“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運動,與極左派領導人對國家政治生活變本加厲的干預如影隨形的,是知青婚姻的高度政治化,知青在農村結婚成家被不失時宜地貼上“與舊傳統觀念徹底決裂”、“堅決限制‘資產階級法權’”、“與###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對著幹”等蠱惑人心的政治標籤,至於這種鼓動會給知青帶來怎樣的後果顯然無人問津。

然而,婚姻政策的轉變是一回事,貫徹實施的成效則是另一回事。這是因為,後者不僅取決於決策者的努力,而且在更大程度上取決於知識青年本身的意願。

婚姻率的分析

二婚姻率的分析

下鄉青年對待婚姻的態度,除了受到政府行為的影響外,還受著諸如生存條件、家庭背景、文化程度、年齡大小、價值取向等因素的左右。就絕大多數知青而言,在下鄉的頭幾年,戀愛婚姻還沒有提上日程表。“###”前的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成功地塑造了這代青年人清教徒式的戀愛婚姻觀。一種風靡的觀念是:優先考慮個人問題與革命的大目標是格格不入的。許多青年憧憬的是為解放全人類、實現共產主義的偉大事業奮鬥獻身,認為沉湎於個人的卿卿我我,意味著失去獻身的資格、禁慾主義的幽靈肆無忌憚地在青年中間遊蕩。不少人認為:男女之愛是骯髒的,只有同志和戰友的革命情誼才是可寶貴的。對於過早戀愛的知青,大家往往嗤之以鼻。在這種氣氛的擠壓下,墜入情網的知青往往會產生負疚感,自慚形穢,甚至產生離群索居的念頭。於是,緊閉初開的情竇,將求愛者一口回絕者有之;將熱情的情書交給領導者有之;將隱秘的情愛之火熄滅在革命祭壇前者亦有之。

生產建設兵團政治環境也助長了禁慾主義的瀰漫。在最初幾年,知青談戀愛屬於不可越雷池一步的禁區。輿論認為,知青到兵團的任務是“屯墾戍邊,反修防修”,談情說愛被看成“資產階級的思想”。極左思潮籠罩下的兵團,將“男女大防”奉為金科玉律,任何“越軌”行為常受到懲辦。有的連隊自定土政策;掌燈後男女青年接觸,必須有“領導”陪同;有的幹部專門稽查男女知青幽會,私拆情書,並拿到大會上宣讀,作為“階級鬥爭的反映”《北大荒風雲錄》,中國青年出版社1990年版,第133、195頁;《紅土熱血》,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81頁。,或者扣上“侮辱婦女”的罪名。對###的公然踐踏,時常激化矛盾。有的青年不堪其辱,逃出境外,成為罪不可赦的“叛國犯”,甚至萬念俱灰,走上絕路《北大荒風雲錄》,中國青年出版社1990年版,第10—12、181—183頁。。

相形之下,農村插隊青年所處的環境則寬鬆得多。農村的社隊組織缺乏高度集中統一的行政干預機制,況且農村早戀早婚的習俗源遠流長,農民對漸染此俗的知青不但不以為異,有的反因後者能入鄉隨俗增添了幾分親近感。於是,知青中第一批結婚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