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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特殊問題。

雖然國家自1954年起就大力動員家在農村的中小學畢業生回鄉生產,但回鄉知青數目的迅速增長,是在1960年以後。如果說20世紀50年代青年回鄉的走向可以用上下波動的###表示的話,60年代以後則一直呈直線上升的趨勢了。這當然是與國家實行的農業政策緊密相關的。

1958年《戶口管理條例》的實施,城鄉間裂痕的擴大與加深,都大大減少了農村到城市謀求職業的可能性。甚至原先許多農村女青年透過嫁給城裡人而改變自己身份的出路,此時也被基本堵死。因為即使與城裡人結婚,也極難改變原來的農村戶口,而且如果母親是農村戶口,孩子即使是在城裡出生,戶口也要隨母親一方,並且會隨之遇到諸如沒有糧食副食供應、無法在城市入學等一系列困難。

於是,農村青年想要成為城裡人亦即獲得城市戶口的途徑,便只剩下三個,一是參軍,二是當幹部,此外就是讀書、升學。只要讀到中專、大學畢業,自然就可以由國家將工作包下來,當然也就獲得了城市戶口。而參軍,大多數人復員後仍需回鄉,提幹只是極少數政治條件好的人才能得到的機會,而且也必須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可見,考中專、讀大學,是農村青年實現自己當城裡人、掙工資並進而實現自己人生理想的最佳選擇,也是當時農村青年的家長最大的願望。為此,許多父母不惜節衣縮食,賣豬賣糧,送子女到學校去,而當這些子女苦讀數年,甚至十數年之後,又回到家鄉種地時,其父母的失望、憤懣和對這個事實的不能接受,都是不難想像的。

可是,對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