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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沈九歌聞言,不覺在心頭暗自發笑。看來,歌德的那句名言:哪個少男不鍾情,哪個少女不懷春這句總結得果然精闢。

這歐陽豔玲雖然身世坎坷,與自己喝酒之際口口聲聲揚言,天下男人沒一個好東西,都是樹上那呱呱叫的黑烏鴉,她這輩子都是要小姑獨處,獨抱秋心老蕊宮的。可是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三杯兩盞小酒下來,她就已不勝酒力。開始向自己敞開心扉。

向自己哭訴她先前曾有個青梅竹馬的表哥,兩人海誓山盟,心心相印。

可是就在那個對她垂涎三尺的惡霸欲強娶她之際,她本想去尋那表哥私奔的。到一個山青水秀的地方。他耕田,自己織布,做一對神仙眷侶。那樣的日子,哪怕一世貧窮,再苦再累她也甘願。

可是,當她去表兄家找他時,卻發現往日對自己深情款款,海誓山盟的表哥這日卻與往昔大不相同。他抱著鄰家的少女正躲在自家的草垛裡卿卿我我。口中重複著當日與自己說的,一字不差的甜言密語。

這一切對於歐陽豔玲來說,不斥於是一場晴天霹靂,如五雷轟頂。她曾想奔出去質問那個負心的男子。可是,那個惡霸就在這個時候找上門來,要強娶她做第十三個小老婆。她當時真的很柔弱,想到的,只能是逃!

後來歷經千辛萬苦,當她學了一身好功夫,輾轉回到家鄉時,卻發現早已物是人非。父母幼弟殘遭那惡霸殺害。而當自己出現在表哥面前時,他卻拋下嬌妻弱子,要與她共攜白首。

她說,那個時候,她算真真看清楚了這世間男子的醜惡嘴臉。可是在今日醉酒後,她居然面泛桃紅,跟自己談論起某女的未婚夫的清俊模樣,似乎這男子如若不是某女的未婚夫,她真的會搶來做自己的壓寨相公?

若是如此的話,自己請她幫忙把寧千尋劫持到落霞山還真是壓對了寶。若是寧千尋憑藉裡自己的花容月貌和三寸為爛之舌迎得了歐陽豔玲的芳心。那麼自己倒可以名正言順地擺脫了這個荒唐的婚約。而且,自己也兩面討好,依然是沈百萬那個聽話的沈九歌,乖巧順從的好女兒。

想到這裡,沈九歌更加篤定了自己的想法。微笑著給就要與自己相向而行的歐陽豔玲躬身施了一禮。笑吟吟地道:“既然如此,九歌在此謝過姐姐。”

歐陽豔玲對她揮了揮手,然後醉態可掬地向扶著自己的女隨從道:“菊黃,馬上給我查一查,那寧二公子今夜宿於何處?本姑娘我今日便下手替九歌妹妹擺平此事——”

第三十一章:劫色(二)

話說也是這日清晨,寧千尋又在家裡受了父親寧不三那些姨娘小妾們的一些指指截截的鳥氣後,便又怒氣衝衝地自家庭院裡出來,原打算在十里香酒樓找找莫掌櫃的麻煩,出出心間那股惡氣。

誰成想,舊氣沒去,又添新怨。好死不死地又撞上沈九歌那個肥婢,好生將自己羞辱一番。這口氣,他實實是咽不下去,可又是無可奈何。因此,心上對沈九歌的恨意竟又多上幾分。恨不得以後被自己得著機會,定要將那肥豬樣的女子壓成肉餅,碎屍萬斷。

自十里香氣咻咻地出來後,寧千尋自是不願回家。出得門來便信步向叔父的好友,康伯年家走去。他要去尋康伯年惟一的掌中寶,康為之去花街柳巷胡鬧。

康為之雖然面色清俊,樣貌生得極似女子,這副討喜的皮相生來卻只是討巧的。他卻也同那寧千尋一樣,也是尋花問柳的主顧,花街柳巷的常客,脂粉堆裡的英雄。

近幾日他才厭棄了萬花樓的多情女子周勝仙。便開始戀上了怡香院的清倌人小桃紅。然,他拿出了渾身解術去討好那小桃紅,偏偏那卻是一個軟硬不吃的倔強女子。任他花了上千兩銀子,擲了許多綾羅綢緞,偏討不得那小桃紅的歡心,康為之煩惱極了。正為心不順,掀了丫環僕婦端上來的飯菜想尋釁挑起點兒小事端。

卻忽聽門外有人來傳,說是寧二爺來了。康為之一聽到寧二兩字。不覺一拍大腿,喜上眉檔。 那寧千尋雖是個長了反骨的,專門和父母做對的混仗兒子,可是對哄騙花街柳巷中的女子卻頗有一套功夫。

是以,康為之連衣裳都沒換,急急忙忙地出來相迎。

入得門來後,二人掩上房門在康為之的院中私語一番。不多時,康為之就換了一身紅色綢衣。喜氣洋洋地隨了寧千尋就要出門。

“公子!”管家戰戰兢兢地在他身後喚了一聲:“老爺已經跟老奴說過了,如若再放公子您出門,他便要打斷我的腿,老奴求求您,切莫再出去胡鬧了,有辱老爺清譽。”

康為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