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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頁

蘭斯絕對不會同意對他的創作搞什麼莫名其妙的閹割。

所以,大家只好主動去接受採訪,或者上電視賣臉,親自給這張單曲做宣傳。

好在這時候的行星樂隊已經有了名氣,他們的宣傳渠道不再侷限於廣播電臺了。

如果是在更早時期就搞出這種玩意兒,大概出頭會很困難。

但話又說回來了。

在剛出道的那會兒,誰又會傻逼地立刻挑戰權威呢?

當然是要先積攢資本。

等有了資本,再一步一步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蘭斯給自己設計的路線,應該就是這樣的。

他真是一點兒都不安分。

很顯然,在整個樂隊中,看起來最活躍總惹麻煩的金髮主唱,並不是那麼愛找事。正常情況下,只要不惹他,他完全可以自己乖乖坐著喝啤酒,頂多罵幾句髒話,超無害的。

反而看似高冷又沉穩的蘭斯很不喜歡無聊,總想給自己找點兒挑戰。

不過,他屬於比較狡猾的型別。比如在創作方面,哪怕心裡超級想玩一點兒創新,可心裡也清楚地知道,一上來就搞事不行。

所以,他最早會寫出自己都不怎麼喜歡的作品,一方面是嘲諷草莓樂隊,順便哄哄主唱開心,一方面通篇都走得流行歌曲路線,藉此來迎合市場;之後的,算是稍稍符合了樂隊整體的風格,但其實還有一部分元素是在故意迎合大眾,爭取更多的青少年歌迷。

如今,到第三首單曲了。

對他來說,又可以再做一次改變了……

不改不行。

不改不好玩啊。

音樂不就是這樣才有趣嗎?

詹姆斯對這種想法是完全理解完全贊同的那種,並且,還會主動過去幫忙。

但埃布林應該是完全是沒辦法理解這種想法。

他歸根到底是個商人,而不是音樂家,第一個想法就是:“既然那麼火,你就再搞個不行嗎?非得搞什麼[crazy never die],聽著實在不像個正經歌!”

可惜,創作這事……

他沒辦法插手,唯一能做的就是幫忙營銷。

於是,這一天,詹姆斯和蘭斯又一起代表整個樂隊去接受採訪了。

這次來採訪的人是一本叫《音樂快訊》雜誌的記者。

因為埃布林提前打過招呼的緣故,記者的採訪問題相對溫和,主要目的是配合兩個人,對單曲唱片做第一輪的宣傳。

所以,在打完招呼後,他的第一個問題是近乎客氣地寒暄:“聽說你們最近做了一個超長的單曲唱片?”

蘭斯沒怎麼停頓地平靜回答:“對。”

詹姆斯低頭用勺子攪拌著杯子裡的紅茶袋子:“嗯,沒錯,有這回事。”

記者繼續問:“為什麼會選擇做這麼與眾不同的單曲呢?”

蘭斯停頓了一下,表情古怪地回答:“因為好聽?”

詹姆斯被蘭斯逗笑了,忍不住湊過去撞了下他肩膀:“那必然啊,我們會有不好聽的歌嗎?”

然後,他興沖沖地補充起來:“不過,蘭斯這麼說可就太簡單了。我們這回沒少玩花樣,費了不少勁兒。裡頭真是特別……特別多的心思呢!加了好多玩意兒,低音合成器、鋼琴、還有有趣的背景人聲……總之,絕對要給歌迷們一個驚喜。還有,別再說它超長了,九分鐘真得很長嗎?吃頓飯的功夫不就聽完了?還有,到底什麼時候開始有這種傻逼規定了,一首歌只能兩分鐘?拜託,高潮還沒到就痿了啊。”

記者忍不住笑了一下:“看起來你們對這張單曲的成績抱有很強的信心了?”

蘭斯瞥了詹姆斯一眼,示意他別說話了。

他自己則負責繼續一本正經地打官腔:“我覺得它是挺好的,可我也不能一定保證說,所有人都喜歡它。畢竟,每個人的喜好不太一樣。這就像是,有的人可能會覺得搖滾樂非常吵鬧,可有的人卻會覺得那充滿了力量和美感。不過,這首單曲絕對是我們目前所能給出的最好作品了,絕對的誠意之作。我想,真正喜歡行星樂隊的歌迷,應該會和我們一樣愛它。”

然而,詹姆斯這次是不說話了,還端起茶杯,假裝很乖巧地去低頭喝茶。

但在黑髮吉他手又開始說那些無聊的虛偽話時,他卻伸著腿,在桌子下頭用力地踢了過去,搗亂加抗議地表示‘你就會整天說空話’。

但他剛剛才踢中兩下,蘭斯就躲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