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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

辨君子與小人也。周武之世,舉其國之臣三千人共為一朋。自古為朋之多且大,莫如周。然周用此以興者,善人雖多而不厭也。

夫興亡治亂之跡,為人君者,可以鑑矣!

歐陽修不愧是文章高手,是非被他徹底擰了個個兒,變成只有君子才有黨,而只有有了朋黨,才能達到天下大治。

或許就是因為讀了歐陽修的《朋黨論》,皇上又召見了包括章得象、范仲淹在內的親近大臣,特別告誡他們:“近來朋黨之說,鬧得人人心煩。人分君子、小人,小人唯利是圖,哪裡有什麼黨?即便暫時因為利益攏在一起,一旦有了利害衝突,也就樹倒猢猻散了。只有真君子,才有真朋黨。有真朋黨,才能天下大治。堯、舜、周武王,都是用了朋黨,才天下大治的嘛!你們都是朕的親近大臣,是不是害怕朋黨的帽子,該說也不敢說了,該做也不敢做了?千萬不要這樣。該說的只管說,該做的只管做。連你們也避形跡,不敢來真格的,這國家還有治嗎?”

章得象、范仲淹等,當然都磕頭說“不會”。范仲淹恰好有事要說,更抓住機會不放了。

東京的畿縣共有十六個,東南邊的陳留也是其中之一。陳留縣下邊管著四鄉七鎮,有南鎮、北鎮、河口、蕭館等等,汴河從境內橫穿而過。南鎮有座土橋橫跨汴河,橋上走人,橋下行船。橋原先靠西,後來改到目下這地方了。陳留等縣的催綱官李舜舉,瞅著這座橋於行舟不大方便,懇請開封府與朝廷,將橋還改回原處。催綱官是專管漕糧等運輸事宜的,汴河又是江淮漕運的主要通道,他請求改橋,也是職權範圍內的事情。

開封府知府吳育,派開封縣主簿楊文仲與另外一個人前去勘查,回來也贊成移橋。吳育申奏朝廷,朝廷批覆同意,很快就下令動手了。橋已經毀了,權三司使王堯臣卻讓三司下帖子到陳留縣:不準拆橋。跟著,又派屬官陳榮古去勘查。他們認為,橋不必動,只要在現橋西邊將河堤拓寬五十步,叫水流舒緩一點就成了。

吳育原來就是個眼裡揉不得沙子的人,豈能受這個氣!發狠道:“豈有此理!將我堂堂開封府當成什麼了?不弄個水落石出,我們真都成膿包了!”

他當即上了一本,請派御史徹查此事。小小一座橋,陡然成了開封府與三司兩大重要機構鬥法的擂臺,也就由小變大,重如泰山了。

王堯臣先就有些瓜葛不清,彎彎繞的後邊,牽連了不少難得說清的關係。

原來橋下有房,是陳留大姓衛尉寺丞盧士倫的產業。橋一拆,那房子也就保不住了。陳留縣原先的監稅王溟,被替職後等著赴新任期間,曾租住過這幢房子。或許是因為原先有關照,或許只是一般官場人物的互相關心,盧士倫起先硬是不要房租,王溟一再堅持,房租好歹收了,但還是每月少收了一千銅錢。這王溟,恰恰又是王堯臣的同年進士。眼見拆橋房子保不住,盧士倫少不得拜託王溟去同年那兒說情。王溟沾光在先,士倫又專門相托,回不住,就去了王堯臣那裡。

大宋遺事 第十五回(4)

東拉西扯說了一回閒話,堯臣想起拆橋這檔子事,就問道:“你在陳留做監稅,陳留的事該清楚?”

“你指什麼?”

“南鎮有座橋要拆,正舉棋不定呢。”

“這你算問對人了。問第二個人,再沒有我清楚的。”

“為什麼?”

“我眼下就租住在橋下盧寺丞的房子裡。”

“那真太湊巧了!你怎麼看?有人說那座橋阻水,很多運東西的綱船都在那兒撞壞了,嚷著要拆。”

“沒有的事。我從來沒聽說什麼撞船的事,更沒見過。這都是沒事生事!”

王溟這話跟陳榮古調查回來所說的,大致不差:他說出事的船,大都是因為風浪互相撞損的,因橋撞壞的極少。堯臣這才下了決心,下帖子要陳留縣不要拆橋。

朝廷派來勘查拆橋案的,是監察御史王礪。王礪的結論是:橋阻行舟,遷橋對;王溟、盧士倫因私害公;三司說橋下有民居,拆橋有礙,實際不過盧士倫一家而已。權三司使王堯臣受豪民請託,因情廢公。王堯臣曾派人去王礪那兒打聽調查情況,也變成了三司派刺客行刺調查官員,等等。

情況既這麼嚴重,皇上還能不動怒?他直接下詔給開封府,派了一個工部郎中專門審問,已經不是勘查,而是興大獄了。處理意見也特重:王堯臣除罰銅,還要責杖七十;其餘有判公罪,也有判私罪的,追官、罰銅都相當嚴重。

別人或者還可以另當別論,這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