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賣為官妓。塗師爺擬好判決後交給知府大人宣佈,當天就把楊大年抓去服役,韓氏交由她死去的丈夫家的長輩帶回去管教。但是塗師爺並不知道楊陶氏後來的事情,因為楊陶氏住在京城城南,規定民事案件可以交給順天府管理,也可以不跪順天府管,但是人命案子順天府不能直接插手。這是的當初順天府和錦衣衛、東廠約定好的,誰也不能出錯。
至於楊大年提出的離婚理由最初很簡單,說是有了另外的女人,想要換一個老婆。後來不知道是誰告訴他這麼說不但理由不充分,而且極有可能會判有罪。楊大年找了一個訟師花了一點錢,終於想出了“七出”裡面的兩條“多舌”和“妒忌”。用這兩條理由可以名正言順的休妻,哪怕上了公堂也不用擔心理由不充分。
這個訟師不愧是一個老手,這種法子他也能想得出來。誰都知道這件事情錯不在楊陶氏,是楊大年有了韓氏這個外室才想逼楊陶氏離婚的。但是上了公堂需要理由,需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楊陶氏的不足,體現出楊大年的離婚是正確的,這就需要找理由了。無論任何一個女人,都有說閒話和被人說閒話的事情。說小了這是在家長裡短說閒話,說重了就是在挑撥是非破壞家庭和睦。楊陶氏作為一個民間婦女,除了主持家務之外,或多或少認識幾個鄰居太太。大家在一起不說一些是是非非是不可能的,總會說到一些人家裡的是非。楊陶氏的婆家原來很窮,親戚們幾乎躲著楊大年夫妻,現在楊大年有點錢了,這些親戚就經常上門借錢。作為一個當家的女人當然對這種親戚有點意見,在大家聊天的時候說起過這些事。這就成為了楊大年休妻的一個證據,說楊陶氏在多舌搬弄是非,破壞家族成員之間的關係。作為一起患難與共走過來的夫妻,作為一個有了一雙兒女的母親,為了自己也好為了兒女也好,當然不允許丈夫有另外的女人。一般的老百姓不像大戶人家的夫人那樣“通情達理”,不但允許丈夫納妾而且親自為丈夫張羅。老百姓家的女人想事情很簡單,丈夫是我的,我和他一起打下了一份基業,這一切不但是我的,而且將來是我孩子的。為了全部擁有一個男人,為了家業不被“外人”拿走,幾乎每一個妻子都對自己的男人管得很嚴,不準男人明裡暗裡養小老婆。楊陶氏也一樣,曾經不止一次地提醒過丈夫楊大年,千萬不要有外心企圖往家裡帶一個小老婆回來。為此楊大年和韓氏才決定休妻,而不是讓韓氏以小妾的身份進家門。
有了這兩個基本上所有女人都會犯的錯誤為理由,訟師和楊大年都以為這一次楊陶氏沒有了退路。為此楊大年免得麻煩,索性把韓氏也帶來了,就等和楊陶氏離婚後,直接上報衙門和韓氏確定關係。沒想到的事情是楊陶氏不是一個傻瓜,也找了一個懂訴訟的先生。這個先生不但是一個有功名的書生,而且善於抓住公堂人員的氣氛。在他三言兩語之下,不但把楊大年的所有理由都推翻了,而且舉出了“三不去”的鐵律作為反擊武器。包括代知府審理案件的塗師爺在內,所有的外人的情緒都被這個書生調動了起來。楊大年不但停妻再娶,而且要拋棄和他一起患難與共過來的糟糠之妻,更是為了休妻編造原配的罪名,這讓見慣了這種事情的衙門中人也很氣憤。塗師爺不但做出了決定,而且要好好的懲戒一下像楊大年韓氏這樣的人。就連給楊大年出主意的那個訟師也跟著倒黴,不但一文錢的好處費也沒有拿到,而且被衙門勒令不準再當訟師。作為楊陶氏請來的那個先生,不但打贏了官司可以拿到一份報酬,而且打出了名聲,不久之後成為了一個包打贏官司的專業訟師。
離開順天府後秦泰和展小小第一次感覺到一絲無奈,屍體找不到,幾乎所有的線索也都是沒有用的,下一步要怎麼做才好呢?展小小已經習慣聽丈夫秦泰的指揮,只要秦泰在場就不需要展小小出主意,所以展小小看著丈夫秦泰。秦泰心裡不是沒有打算,只是這件案子透著一絲不簡單。要是插下去的話,極有可能會毀了一個家庭的和睦,甚至於導致一家人分崩離析。楊大年雖然有點可恨,但是他白手起家也不容易,這些家業也不是天上掉下來的。再說楊家還有一個半大小子和一個小丫頭,要是楊家跨了的話,孩子怎麼辦?不過真相永遠只有一個,在秦泰看來真相永遠比任何事情都重要。不管是楊大年和韓氏在動手腳也好,還是楊陶氏有所隱瞞也罷,既然他們決定了而且已經做了,就要自己承擔後果。秦泰決定不去管其他的事情,只要找到真相公佈於眾就好。
秦泰和展小小商量了一下,兩人各帶一路人馬分頭行動。現在的線索不多,但是極有可能會馬上消失,所以需要抓緊時間處理。第一,那個一口咬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