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控制法》在1976年得以頒佈。國會命令EPA建立一個所有有毒物質的資料庫,建立一個在有毒物質上市前對其製造者和使用者進行通告、登記和發放許可證的體系。法案的執行工具包括對標籤的要求、標明使用說明、強制檢驗和禁止使用。
一個控制危險垃圾的法案也於1976年頒佈。《資源保護和恢復法》授權EPA列出所有的危險垃圾,對任何危險垃圾的產生、運輸、處理或處置制定規則。在連帶責任和個人責任得到財政支援的情況下,一個從搖籃到墳墓的單一計價體系保證了這一專案的實施。但是,這一法律仍然存在漏洞,比如大多數(小型的)垃圾製造者就被免於處罰,執行的時候也不盡如人意。即便預算翻了四番,人員也增加了一倍,EPA的組織資源的延伸到現在還是非常不夠。
革命性的社會管制還是要和政治相結合。
新政管制體制的崩潰,1968—1983年
20世紀70年代和80年代初,局勢的變化打破了新政的經濟管制體制,而同種型別的局勢變化也刺激了20世紀30年代的經濟管制和60年代的社會管制的產生,這多少有點矛盾。
根本的宏觀經濟條件和政治條件構成了管制方面變化的廣泛背景。1968年後,實際經濟增長突然放慢了(從年均增長下降到);通貨膨脹加速,利率提高了3倍多。1971年的美元貶值和1973年的第一次石油衝擊後,美國經濟與1968年之前的30年相比根本地衰弱了。過剩的工業生產能力,生產率的低增長,以及高失業率與通貨膨脹和高利率問題同時出現了。
新政的管制體制已經發展了30多年,無論與20世紀30年代還是70年代相比,這一體制經歷的30年的發展期間裡,宏觀經濟都更強勁,通貨膨脹也很低。它的管制方法和規則是以穩定的或者下降的實際成本和物價、迅速提高的需求為基礎的。當這些宏觀經濟條件在20世紀60年代末發生變化後,受管制企業潛在的問題突然就顯現出來了。這些問題包括:過度的資本化、負債經營、過剩的生產能力、高成本以及交叉補貼的定價模式。
由於越南戰爭的局勢越發惡化,由於經濟停滯和通貨膨脹顯然難以應付,由於國家的能源供給似乎被OPEC所挾持,由於政治上的不法勾當牽涉到了白宮,人民對政府完全失去了信任。在大蕭條期間建立的、體現在新政中的政府對經濟的干預,它在知識上和政治上的合法性到20世紀70年代中期被徹底地侵蝕了。
臨時組合的政治利益集團很快就開始支援放松管制的改革。對改革的推動始於拉爾夫·納德這樣的激進主義消費者和愛德華·肯尼迪參議員這樣的自由政治家,他們相信大多數管制機構都已經被受管制的產業所俘獲。在20世紀70年代中期,對政府官僚提出溫和批評的人和研究產業組織的經濟學家也加入進來,這些經濟學家研究管制問題,並向福特和卡特總統提出政策建議。 20世紀80年代初,這些利益集團逐漸被反對政府幹預的保守派和芝加哥學派的經濟學家所支配,他們更偏向市場執行的結果而不是政府控制,他們普遍支援里根政府。
技術革新是導致管制發生變化的第三個因素。透過發展替代技術和打破產品市場的差別以及降低進入成本,技術革新改變了管制據以存在的經濟特徵。寬體噴氣式飛機、自動取款機、微波傳送、數字交換機和核能的發展就是這方面的例子。最終,當管制者不再能夠抑制這些技術革新所產生的經濟壓力的時候,他們就不得不放棄管制了。
管制的失效也要歸因於無法實施管制。當壓力來自其他方面的發展時,管制機構總是發現難以對管制措施進行調整。比如在電訊業,在維持交叉補貼機制的情況下,它們就不能理解自由進入的問題。在航空業中,管制者有所反應,但它們透過不適當地將傳統原則擴充套件到極端的程度而把事情弄得更糟。在面臨天然氣短缺的情況時,管制者試圖提高價格以進行激勵,但由於它們自己的裁決和管理程式上的缺陷,這一措施只是成為一種擺設。
政策企業家是變化的第五個源泉。在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瞭解管制失效後果的人,或者至少是看到了變化帶來機會的人,都會利用法庭、管制的領域和立法改革來推動變化的過程。MCI公司的主席比爾·麥高恩(Bill McGowen)、民用航空委員會的主席艾爾弗雷德·卡恩(Alfred Kahn)、能源部部長詹姆斯·施萊辛格(James Schlesinger)以及貨幣監理署署長託德·康諾弗(T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