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當前應該確立的根本國策,在於外交和國防互相配合,一方面確保帝國在東亞大陸的地位,另一方面向南方海洋發展,基準的大綱如下:
(1)排除列強在東亞的霸道政策,……具體體現皇道精神,……
(2)……確保帝國在名義上和實質上都成為東亞安定勢力的地位,應充實必要的國防軍備。
(3)對大陸的基本政策,在於希求滿洲國的健全發展,日滿國防的鞏固,消除北方蘇聯的威脅,同時防範英、美,具體實現日、滿、華三國的緊密合作,……
(4)對南方海洋,特別是對外南洋方面,努力促進我國民族的經濟發展,一面避免刺激他國,一面以漸進的和平手段擴張我國勢力,……
2。以上述根本國策為軸心,統一調整內外各項政策,力求適應現在的形勢而實現重新整理國政。其綱要如下:
(1)擴充國防軍備陸軍軍備,以對抗蘇聯於遠東所能使用的兵力為目標。
……海軍軍備,應配備和充實兵力,足以對抗美國海軍,確保西太平洋制海權。
(2)我國外交政策,總的說來,應以不折不扣地完成根本國策為基本精神,加以綜合地革新,……
3。政治行政機構的革新改善、財政經濟政策的確立以及其他各種設施的運用,都必須和上述根本國策相適應,關於下列事項,應採取適當的措施:
(1)指導和統一國內輿論,使在打破非常局面上能夠鞏固國民的決心。
(2)……對行政機構和經濟組織應進行適當的改革。
(4)為航空及海運事業的飛躍前進,應採取適當的措施。
(5)加速制定國防和產業所需重要資源、原料的自給自足計劃。……'〔日〕外爺省編:《日本外交年表和主要文書(1840—1915)》下卷,1969年再版本,《文書》第344~345頁。'
上述《國策基準》,是日本政府第一次明確制定的向大陸和海洋同時擴張的全面侵略計劃。它具體地規定了侵吞中國、進犯蘇聯、待機南進的戰略方案。它首次把北進和南進兩個方面並列為國策,妄圖獨佔東亞大陸,控制西、南太平洋,爭霸世界。《基準》強調以整備國防為主要手段,推行法西斯的內政和經濟政策,並以積極的外交相配合,以實現其戰略計劃。這一侵略性的《國策基準》,一直成為日本政府在亞洲和太平洋擴大侵略所遵循的方針。在以後的年代裡,日本政府始終按照這一基準行動。
四、1937年度侵華作戰計劃
1936年,日本陸海軍中央部照例於9月末前制定第2年度的作戰計劃(年度是從本年4月起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