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叢》第二卷合訂本的友人是雨田,她幾個月後就離開上海,後來到了福建永安,同黎烈文結了婚。抗戰勝利後他們夫婦去了臺灣。一九四七年我去臺灣旅行曾到臺北他們家做客,當時烈文在臺灣大學教書。三年前我聽說烈文病故,家境蕭條,友人建議為他們的子女教育費用募款,雨田拒絕接收。去年我在北京見到在報館工作的朋友,他證實了這個訊息,說雨田表現得很堅強。分別二十二年,我非常惦記她。臺灣迴歸祖國,我相信這絕不是夢想。我一定會看到它成為現實。只要有機會我願意再到臺灣旅行。一九四七年因為大雨沖壞了公路,我沒有能去風景如畫的日月潭,至今感到遺憾。倘使能再一次踏上美麗的南國寶島,這將是我晚年莫大的幸福。
二月九日
三次畫像(1)
不久前畫家俞雲階來看我,高興地告訴我,他的問題解決了。我也替他高興。我知道他說的“解決”不是指十一年中冤案的平反,不是指知識分子政策的落實,這些應當早解決了,他的公民的權利,也早已恢復了。他講的是,給劃為“右派分子”的錯案現在得到了徹底的改正,是非終於弄清了。他摔掉了壓在頭頂上整整二十二年的磐石,可以昂起頭來左顧右盼,他當然感到輕鬆。他愉快地談他的計劃,他打算做不少的工作。我覺得他還有雄心壯志,他是一個一直往前看的人。
送走了這位畫家以後,我還在想他的事情。去年九月香港《文匯報》的《百花週刊》上發表了畫家的一篇短文《三次為巴金畫像》。他講的是事實,我和他之間的友誼是跟畫像分不開的。
我本來連他的名字也不知道。有一天當時中國美術家協會上海分會的負責人賴少其同志對我說,要介紹一位畫家來給我畫像,我們約好了時間,到期俞雲階同志就來了。這是我第一次看見他。人似乎很老實,講話不多,沒有派頭或架子,有一種藝術家的氣質。我記得就在我樓下的客廳裡,他花了四個半天吧,我坐在椅子上打瞌睡,一點不覺得麻煩。油畫完成了,他簽了名送給我,我感謝他,把畫掛在我的工作室的牆壁上。說實話,我並不喜歡這幅畫像,但這不能怪畫家,我自己拿著書在打瞌睡嘛。對畫家本人,我倒有好感。
這是一九五五年十月的事。以後我似乎就沒有再看見畫家了,也不曾去找過他。反正運動一個接一個,不管你是什麼家都得給捲了進去,誰還有時間去找不怎麼相熟的人聊天呢!反右鬥爭過後,我才聽說俞雲階同志給戴上了右派帽子。我當時就覺得奇怪,他倒像一個不問政治的書呆子,怎麼會向黨猖狂進攻呢?然而那個時候連我也不願意做上鉤的“魚”,對俞雲階同志的事情只好不聞不問,甚至忘記了他。日子就這樣過去了。
但是那幅油畫像還掛在我的工作室裡,一直到文化大革命開始,我靠了邊、等待造反派來抄家的時候,我才把它取下,沒有讓造反派看見,因此它也給儲存下來了。前年(一九七七)五月二十三日我出席上海文藝界的座談會,在友誼電影院門口遇見畫家,我高興地同他握手,告訴他:“你二十二年前給我畫的像,現在還在我家裡,好好的一點也沒有損壞!”這的確不是一件尋常的事。這十一年裡我認識的人中間,哪一家不曾給造反派或紅衛兵抄家幾次?有關文化的東西哪一樣在“浩劫”中得到保全?我燒燬了我儲存了四十年的我大哥的一百多封書信和儲存了三十五年的我大哥絕命書的抄本(這是我請我九妹代燒的),但是我竟然保全了這幅“反動權威”的“反動”畫像,連我自己也感到意外!
我老了。畫家也變了,他似乎胖了些,矮了些,也更像藝術家了。他親切地微笑道:“我再給你畫一次,好不好?”
座談會結束以後,畫家有一天到我家來做客,談起畫像的事,他說:“上次給你畫像,我還年輕,現在比較成熟了些,你也經受了這一次的考驗,讓我再給你畫一幅像,作個紀念。”我同意了。他又說:“在你這裡干擾多,還是請你到我家裡去,只要花半天時間就行了。”他還說:“你還是穿這件藍布上衣,連鬍子也不要刮。”
我按照約定的時間到他的家。的確是一位油畫家的畫室。滿屋子都是他的畫,還有一些陳設,佈置得使人感到舒適。我只坐了一個半小時,他的畫完成了。那天是六月四日,他說:“就寫五·二三吧。”過了一個星期畫家夫婦把油畫像給我送來了,我們把這幅新畫掛在我那間封閉了十年、兩個月前才開鎖的工作室的牆壁上。畫家看了看畫,還加上一句解釋:“你這是在五·二三座談會上控訴‘四人幫’的罪行。”我覺得他說得好。
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