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他有錢,他就不會到這兒來了。”這句話坦白道出了當時的腐敗情形。
法里亞神甫的這次遭遇就這樣結束了。他依舊還是住在他的地牢裡,這次視察只是更加使人相信他是個瘋子了。
假如神甫遭到的是那些熱衷於尋找寶藏的人,那些認為天下沒有辦不到之事的狂想者,如凱力球垃王或尼羅王,則他們就會答應這個可憐的人,允許他以他的財富來換取他迫切祈求得到的自由和空氣。但近代的國王,他們生活的天地是這樣狹窄,已不再有勇氣狂想了。從前,國王都相信他們是天神的兒子,或至少如此自以為是,而且多少還帶著點他們父親天神的風度。而現在,雲層後面的變幻雖尚無法控制,但國王卻已都自視為常人了。
要專制政府允許那些犧牲在他人的政權之下的重見天日,一向是和他們的政策相違背的。犯人被毒打得肢體不全,血肉模糊,法庭當然不願意他再被人看見,瘋子總是被藏在地牢裡的,即使讓他出獄,也不過是往某個陰氣沉沉的醫院裡一送,獄卒送他到那兒時往往只是一具變了形的人體殘骸了,連醫生也認不出這還是一個人,還留有一點思想。法里亞神是在監獄裡發瘋的,單憑他的發瘋就足以判他無期徒刑。
巡查員實踐了他對唐太斯的諾言。他檢查了檔案,找到了下面這張關於他的記錄:
愛德蒙·唐太斯拿破崙黨分子,曾負責協助逆賊自厄爾巴島歸來。應嚴加看守,小心戒備。
這條記錄的筆跡和其它的不同,證明是在他入獄以後附加的。巡查員面對眼前記錄上這個無法抗爭的罪名,只得批上一句,“無需複議。”
那次巡查又在唐太斯的心中重新燃起了希望。自從入獄以來,他已忘記了計算日期。但巡查員給了他一個新的日期,他沒有忘記。他用一塊從屋頂上掉下來的石灰在牆上寫道,“一八一六年七月三十日”,從那時起,他每天做一個記號,以免再把日子忘掉。日子一天天,一個星期一個星期地過去了,後來是一個月一個月地過去了,唐太斯仍然處在期待之中。他最初預計可在兩個星期以內釋放。可是兩個星期過去然後他想到巡查員可在回到巴黎以前是不會有所行動的,而他要在巡查完畢以後才能回到那兒,所以他又定期為三個月。但三個月也過去了,三個月之後又過了六個月。在這麼長一段時間裡,沒有發生任何有利的轉變。於是唐太斯開始幻想,認為巡查員的視察只不過是一個夢,是腦子裡的一個幻想而已。
一年以後,監獄長被調任漢姆市長。他帶走了幾個下屬,看管唐太斯的獄卒也在其中。新監獄長到任了。他認為記犯人的名字實在太麻煩了,所以乾脆他用他們的號碼來代替。這個可怕的地方一共有五十個房間,犯人們以他們的房間號碼來命名。那不幸的青年已不再叫愛德蒙·唐太斯,他現在成了“三十四號”。
第十五章 三十四號和二十七號
那些被遺忘了的犯人在地牢裡所受的各種各樣的痛苦唐太斯都嚐到了,他最初很高傲,因為他懷有希望並自知無罪,然後他開始懷疑起自己的冤枉來,這種懷疑多少證實了監獄長認為他是精神錯亂的這一看法,他從高傲的頂端一交跌了下來,他開始懇求,不是向上帝懇求,而是向人懇求。卻等到這個不幸的人,他本該一開始便尋求主的庇護的,但他卻等到希望都破滅了以後才寄希望於上帝。
唐太斯懇求他換一間單房,因為不管怎麼說,換動一次,總是一次變動,可以使他發洩一點煩悶。他請求允許他散步,給他一點書和手工。結果什麼都沒滿足,那也沒有關係,他還是照樣的要求。他努力使自己和新來的獄卒講話,雖然他可能比以前的那個更沉默寡言,但是,對一個人講話,即使對方是個啞巴,也是一種樂趣。唐太斯講話的用意是要聽聽他自己的聲音,他也曾嘗試自言自語,但他卻被自己的聲音嚇了一跳。
在他入獄以前,每當想到這樣一些犯人聚集在一起,他們中有賊,有流浪漢,有殺人犯,心中便不禁要作嘔。而現在他卻希望和他們在一起,以便除了看到那不和他講話的獄卒以外,還可以看到一些其他的面孔,他羨慕那些穿著囚衣,繫著鐵鏈,肩上釘著記號的苦工。充當苦工的囚徒能呼吸到外面新鮮的空氣,又能互相見面,他們是非常幸福的。他懇求獄卒為他找個同伴,哪怕是那個瘋神甫也好。
那個獄卒,縱然因為看慣了許多受苦的情形而心腸硬了些,但畢竟是個人。在他內心深處,也常常同情這個如此受苦的不幸的青年,於是他把三十四號的要求報告給了監獄長。但後者卻審慎得象個政治家,竟以為唐太斯想結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