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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8部分

水面戰艦,所以任何一個國家的戰略潛艇身後,肯定有敵人的攻擊潛艇。正是如此,幾個大國海軍都將戰略潛艇發起的戰略反擊稱為“末日行動”,既然都是世界末日了,那麼戰略潛艇自身能否倖免,也就不是那麼重要了。

不得不說,運氣並沒完全偏向共和國。

至少俄羅斯海軍的5艘“北極風暴”級戰略潛艇在發射潛射彈道導彈的時候,不用擔心附近有共和國的攻擊潛艇。

如果在50年前,哪悄在20年前,俄羅斯海軍的戰略反擊足以摧毀整個共和國。

在21世紀初,就算共和國能夠向巴倫支海部署攻擊潛艇,並且能夠跟蹤俄羅斯的戰略潛艇,受潛艇探測系統的效能、反潛魚雷的效能等等因素影響,根本不可能在俄羅斯的戰略潛艇發射導彈前將其擊沉,而當時共和國沒有國家戰略防禦系統,哪怕是1艘DⅣ級戰略潛艇發射的16枚潛射彈道導彈也能摧毀48座大城市,造成數億人傷亡,使共和國徹底喪失戰爭能力。

就算到了本世紀30年代末,即共和國已經擁有了國家戰略防禦系統,因為系統潛力沒有得到發掘,系統戰力相對有限,就算能夠對來襲的潛射彈道導彈進行攔截,也不大可能擊落5艘潛艇發射的60枚潛射彈道導彈拋灑出來的960個真假目標。只要其中三分之一的彈頭突防成功,而且其中只有五分之一是真彈頭,也意味著64座大城市將被毀滅,三分之二的共和國公民將在頃刻間灰飛煙滅。

正如前面提到的,如果不改變攔截方式,很難對抗5艘戰略潛艇發起的戰略反擊。

重要的是,不管採取什麼方式,目的都一樣,即不能讓敵人的核彈頭在共和國領土上爆炸,甚至不能讓敵人的核彈頭進入共和國領土上空。

與對付陸基彈道導彈一樣,對付潛射彈道導彈,最好能夠在發射前將其摧毀。

關鍵就在這裡,如何在潛射彈道導彈發射前將其摧毀。

如同前面提到的,導彈的飛行速度再快,如果無法提高發射速度,仍然會使運載導彈的潛艇長時間暴露在敵人反潛力量之下。事實上,要想提高潛射彈道導彈的發射速度,幾乎是一件不太可能的事情。雖然與陸基彈道導彈相比,承擔“最後”使命的潛射彈道導彈幾乎全部瞄準了敵國的大中城市,以殺傷敵國有生力量為首要目的,因此在發射之前,不需要做精確定位,完全可以依靠潛艇上的高精度鐳射陀螺儀提供的位置資訊,最多不過在發射前用光電潛望鏡進行定位測量。但是戰略潛艇一般在水面下發射導彈,在發射過程中,為了確保導彈能夠順利出水、並且在出水後順利升空,對潛艇的潛深、航速、傾斜度等航行狀態有非常高的要求。比如RS…64M發射時就要求潛深在42到43米之間、航速不得超過4節、縱向與橫向傾斜度均不得超過0。1度。

如果潛艇自身的狀態能夠恆定不變,即在正常狀態下維持這樣的航行姿態不是什麼難事,問題是,在發射潛射彈道導彈的時候,因為導彈本身具有質量,把導彈發射出去之後,等於降低了潛艇的排水量。也就是說,即便不考慮發射方式對潛艇航行姿態產生的影響,也得考慮導彈自重對潛艇產生的影響。如此一來,潛艇上的導彈只能一枚接一枚的發射,而且之間得有一定的間隔時間。

要想提高導彈發射速度,就得縮短間隔時間。

從前面的分析來看,縮短間隔時間的方法無非兩種,一是採用對潛艇姿態影響最小的發射方式,二是降低導彈的質量。前者可用的辦法並不多,畢竟發射方式就那麼幾種,不管那種方式都會對潛艇航行姿態產生影響,只能降低影響,而不能消除影響。後者可用的辦法也不是很多,主要就是儘量採用新技術當新材料,把導彈做得更輕一點,比如21世紀初最先進的“三叉戟”D5型潛射彈道導彈的發射質量高達59噸。50年後,E7的發射質量降到了21噸,在射程不變,投擲能力僅降低16%的情況下,總質量卻降低了65%,導彈的小型化趨勢由此可見一斑。

不管小型化做得多麼好,發射間隔時間肯定存在。

當然,也不是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只是代價非常高昂。這個特殊的解決辦法就是儘量減少潛艇的載彈量,如果一艘潛艇只攜帶一枚彈道導彈,因為不存在重複發射,也就沒有發射間隔時間。問題是,這麼做的話,需要投入的資金不但讓海軍無法承受,也沒有哪個國家可以承受。別說一艘潛艇只運載一枚彈道導彈,在戰略潛艇的造價以千億元人民幣為基本計算單位的時代,就算把載彈量縮減一半,將潛艇數量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