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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8部分

任務,比如伏擊敵人的主力艦隊,結果都好不到哪裡去。最典型的,肯定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日本海軍。雖然日本海軍的潛艇也抓住機會,幹掉了幾艘美軍主力艦,甚至擊沉過艦隊航母,但是比起美國海軍的潛艇來說,效能更先進、續航力更強的日本潛艇原本應該在夏威夷群島以東海域取得更大的戰果。

顯然,美再海軍絕對不會犯日本海軍的錯誤。

雖然在戰爭爆發前,美國海軍擁有的潛艇並不多,甚至比共和國海軍還要少,但是有足夠多的情報證明,美國海軍在2050年之前就設計了好幾種潛艇,只是受潛艇總噸位的限制,沒有開工建造。更重要的是,在2055年之前,美國海軍就針對世界大戰,設計了一種排水量不到5000噸,配備了小型可控聚變反應堆與複合蓄電池,擁有無限巡航能力,並且在攻擊的時候能夠用電池做無聲推進的攻擊潛艇。而這種潛艇的最大好處就是,能夠在戰爭時期大批次建造。要知道,早在20年前,在戰術指標越訂越高的情況下,共和國與美國的攻擊潛艇的平均噸位就超過了10000噸,到2050年的時候,已經接近20000噸,其直接結果就是攻擊潛航的造價越來越高,越來越難以大批次建造。如果犧牲部分不必要的效能,比如以70節的航速持續航行,並且減少武器的複雜程度,比如只配備重型魚雷與透過魚雷發射管發射的反艦導彈,建造1艘20000噸級攻擊潛艇的費用,可以建造5到6艘5000噸級的攻擊潛艇。更重要的是,這種“簡單”的攻擊潛艇的建造周明肯定非常短,在戰爭狀態下不會超過半年。也就是說,美軍能夠以最快的速度增加潛艇數量,從而對共和國的海上生命線構成致命威脅。

當然,共和國海軍也有類似的計劃。戰爭爆發後,共和國海軍提交給國務院的第一份緊急造艦清單中就包括一種4000噸級的攻擊潛艇,而且第一批建造數量就高達48艘。更重要的是,這種潛艇的反潛能力非常有限,主要任務就是用來攻擊沒有武裝的商船。按照海軍制訂的破交戰術,4000噸級攻擊潛艇將與20000噸級的攻擊潛艇聯合作戰,組成專門的破交編隊,前者專門負責對付敵人的船隊與護航艦艇,後者除了承擔指揮與協調工作之外,還負責對付敵人的反潛潛艇。

不可否認,共和國海軍也知道反潛的重要性。

客觀的講,最理想的反潛武器就是潛艇,而不是水面戰艦與反潛飛機。問題是,潛艇是最為複雜的戰艦,甚至算得上是最複雜的武器。要知道,潛艇是封閉系統,即在確定了尺寸資料之後,就只能在額定的尺寸與噸位下進行設計,而不能像其他武器那樣,為了滿足效能指標,可以適當放寬設計指標。更重要的是,潛艇的建造難度也是最大的。別的不說,能夠製造潛艇用耐壓殼體的國家只有6個,即共和國、美國、俄羅斯、德國、法國與英國,其他發達工業國都不具備這個能力。從作戰使用的角度來看,潛艇執行破交任務的效率肯定超過了執行反潛任務的效率。換個角度來看,反潛任務的主要目的不是幹掉敵人的潛艇,而是確保己方的艦船不遭到敵人潛艇偷襲。

在掩護運輸船隊的護航作戰中,這一特點表現得更加突出。原因很簡單,船隊的任務是將貨物送到目的地,而且現代化運輸船隻的航行速度都非常快,普遍在40節以上,有的甚至超過了60節,因此在航程為5500千米(這是共和國飛條海上生命線是平均航程)航線上,船隊的實際航行時間僅為50到70個小時,即3天左右。如此一來,護航艦隊的任務就是在這麼短的時間內,確保船隊不遭到潛艇伏擊。眾所周知,反潛作戰是非常考驗耐心的戰鬥,某些時候,反潛艦艇甚至會與潛艇周旋好幾天,因此在幹掉敵人潛艇之前,船隊就到達目的地了。由此可見,在以保護運輸船認為主要目的的情況下,反潛力量應該儘量嚇阻敵人的潛艇,而不是與敵人的潛艇作戰。如此一來,在海面上航行的反潛戰艦、以及在空中飛行的反潛飛機肯定比潛艇更適合護航作戰。考慮潛艇高速航行時會發出明顯噪音,所以潛艇也不適合執行伴隨式護航任務。

受此種種因素影響,共和國海軍的第一批造艦清單中,也包括一種專業護航戰艦。

與所有專門針對戰爭環境的艦艇一樣,這種編號“HH0001”的護航戰艦並不大,標準排水量只有3350噸,滿載排水量不到4000噸,水線長度100米出頭,採用最適合高速航行的雙體水翼船型(大型戰艦普遍採用生存能力更加出色的三體衝浪船型)。由此可見,這種護航戰艦的主要效能也不會非常出色,最大航行速度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