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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2部分

景下誕生的經濟利益集團,而不是安全利益集團。

事實上,作為創始國之一的英國,也在西約集團成立的時候反對過“集體安全”。

原因很簡單,西約集團成立時,英國的經濟狀況正在好轉,國防實力達到了本世紀的巔峰狀態。美國則在西太平洋與印度洋與共和國明爭暗鬥:伊拉克戰爭、阿富汗戰爭與伊朗戰爭讓英國吃夠了苦頭,為了避免再次被美國捲入戰爭,執政的英國保守黨一改工黨的對外政策,力圖擺脫美國的控制,從而在“集體安全”問題上持保留意見。

連英國都反對“集體安全”,其他西約創始國的態度就可想而知了。除了美國、澳大利亞與菲律賓之外,包括英國、加拿大、墨西哥、紐西蘭、新幾內亞在內的另外19個創始國均反對施行“集體安全”政策,更加希望美國在關鍵技術、特別是在與電力革命相關的幾項重要技術方面向集團成員國全面開放。雖然在美國的堅決主張下,西約集團成立時,並沒完全排除“集體安全”政策,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針對特殊事件採取“集體安全行動”,但是按照相關規定,除了不涉及其他成員國的“雙邊安全行動”之外,只要有3個及其以上成員國參與的“集體安全行動”就需要獲得集團成員國的一致贊同。不管從哪個方面看,如此嚴厲的“集體安全規則”既是維護普通成員國利益的基石,又是制約集團發展的絆腳石。西約集團成立之後,美國一直在想方設法的改變“集體安全”現狀,甚至一度效仿共和國,希望像集約集團那樣,透過妥協與讓步,形成一套最最基本的“集體安全”體制。美國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