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4部分

具有懲罰作用的”特徵是禁忌的兩個最基本的特徵。

危險的特徵

凡是被視為禁忌的事物,都含有危險的特徵。

一般認為,禁忌事物的危險性是與該種禁忌事物所具備的靈力(mana)的大小成正比的。靈力大的,其危險性也就大;靈力小的,其危險性也就小。“例如,國王和領袖們具有較大的權力,也因此使直接稱呼他們名稱的行為成為一種冒犯,而稱呼者的下場,無疑的,將是死亡;至於觸犯部長或較其他一般人稍具瑪那(mana)的人則可以不受傷害。這種情況,可以依照他們身份的遞減而漸失去其危險性……”(《大英百科全書》)

禁忌的危險性又是可以傳遞的。禁忌危險性的傳遞,可以使非禁忌物成為禁忌物。據說,“一個單一的禁忌之物,或許會侵染整個宇宙”。這種傳遞不但可以靠觸控,而且可以靠視聽,甚至可以靠心意的聯想而貫通。在有些傳遞的過程中,禁忌物也可以去掉其危險性而成為非禁忌物。就像人們相信沐浴的儀式可以洗刷罪孽的汙點一樣,人們同樣認為透過某種儀式,也可以去掉禁忌物上附著的危險性特質。這種危險性可以傳遞到一隻“替罪羊”身上,或者一棵大樹上等等。於是,這種危險性就在傳遞中得到了轉移。

懲罰的特徵

凡是違禁犯忌者,都是要受到懲罰的。

一般認為,禁忌的懲罰與違禁犯忌者所具備的反靈力(抵禦mana的力量)的大小成反比。違禁犯忌者反靈力弱的,受到的懲罰就重;違禁犯忌者反靈力強的,受到的懲罰就輕;具有超強反靈力者,甚至還可以使禁忌的徵罰被祓除和禳解掉。

一般說來,違禁犯忌之後的懲罰都是必然要到來的。它或者是一種精神上的,由自發的力量來控制的,即由破壞的禁忌本身來執行報復;或者,與神鬼觀念結合起來,由神秘的力量來實施懲罰;或者,由信仰相同的團體來擔負起懲罰的職責。在時間上,雖然有“現時報”、“現世報”、“身後報”(“冥間報”)、“來世報”(“轉世報”、“輪迴報”)等等一引起報應的區別,但篤定無疑的是:懲罰終究是要到來的。

禁忌的懲罰作用永遠是機械的、不加分辨的。破壞禁忌者不論是好心還是惡意,是主動的還是被動的,是有意的還是無意的,這一切都是一樣的,都要同樣地受到懲罰。禁忌的懲罰對違禁犯忌者的道德、意圖、情感絲毫不加甄別,不予分辨,它只是機械地給予懲罰。傑文斯在《宗教史引論》中說:“懲罰,就像雨一樣,既落在不義者身上,也落在正義者身上。”

第一部分

第4節 禁忌的功能

功能在社會科學中的一般含義,即為達到預期結果或目的的作用。禁忌的功能因研究範疇、研究角度的不同又可以有不同的表述方式。

自我保護的功能

《大英百科全書》指出禁忌的原始功能,是出於一些直接的目的,起到了對人的某種保護作用。例如:(1)保護重要的人物——酋長、巫師等——使之免於受到傷害。(2)保護老弱婦孺和通常包括一般民眾——不受酋長或巫師的瑪那(mana)的傷害。(3)防止以手觸控或接觸到死人屍體所引起的危險或誤吃某些食物。(4)保護危及生命的重要行為——生產、成人禮、婚姻,和性機能等,使之避免受到干擾。(5)保護一般人不被神鬼的憤怒或其力量所傷害。(6)防止個人的財產、工具被偷竊,等等。這些禁忌的保護作用是當時的社會需要。其後,隨著社會的發展,禁忌的這種保護作用在具體內容上又有著不同程度的調整,但其性質仍然不變。

為了達到避開危險和禍患的目的,禁忌往往在它存在之處造成一種神秘的氣氛。就像發出一種不間斷的警鈴聲響一般,使禁忌事象呈現出一種危險的狀態,提醒人們在婚嫁、生育、喪葬、祭祀等儀式或接觸某事物時必須小心行事,千萬不能亂來,否則將導致災厄,受到懲罰。

禁忌不但對於危害人身的事具有警示作用、迴避作用,而且在巫術範疇中還可直接起到某種抵禦作用、扼制作用,以具備保護的功能。例如,在巫蠱信仰地區就有“出門不飲酒可防蠱”的說法。這裡關於酒的飲食禁忌就是抵禦傷害巫術的一種有力措施。一般說來,禁忌的嚴格執行既可以保障巫術的正常實施,又可以抵制另外一些巫術的侵擾。

心理麻痺的功能

實際上,禁忌本身便是一種巫術,即消極巫術(這一點下文還要談到)。在生產落後、生活貧困及人們不能充分掌握自己命運的條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