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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部分

似乎是全心全意希望岳飛施展才能,“禦敵”抗金,儘管岳飛不識抬舉,而皇恩仍是曲加優容。其實,這不過是一紙侮弄忠肝義膽的臣僚的文字遊戲。宋高宗再也沒有強令岳飛去行使“措置之責”,前沿的軍務全由張俊設在鎮江府的樞密行府包攬,岳飛和韓世忠一樣,留在行朝,有虛位而無實職。

當得知金朝已再次明確表示了願媾和的意向,倔強的岳飛仍不肯暗默保身,他明知皇帝的主意毫無挽回餘地,卻依然上奏,犯顏直諫。他說,“金虜無故約和,必探我國之虛實”。“今日兀朮見我班師,有何懼而來約和?豈不偽詐。據臣所見,見為害,不見為利也”。

宋高宗下不允岳飛辭職詔後,對岳飛的彈劾奏章也接踵而至。這是在秦檜的唆使下,由右諫議大夫万俟卨和御史中丞何鑄、殿中侍御史羅汝楫三名臺、諫官出面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但是,像岳飛那樣兢兢業業獻身抗金事業的人,確實並無什麼把柄,可資以糾彈。即使在此類肆意誣衊的奏章中,也不得不承認岳飛“蚤稱敢毅,亟蒙獎拔”,“慨然似有功名之志,人亦以此稱之”。作為攻訐口實者,主要是以下數事。第一,“不避嫌疑,而妄貪非常之功;不量彼己,而幾敗國之大事”。言語含混,其實是指岳飛建議立皇儲和反對與金媾和。此兩事僅一筆帶過,尚不作為攻訐的重點。第二,“自登樞管,鬱鬱不樂